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相关规定,我局对申请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进行审核,以下企业符合法定的条件和标准,拟予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01月22日至2026年01月26日,请社会各界监督。在此期间,申请人及利害关系人有权就该行政许可事项进行陈述和申辩,或者要求听证。请在公示结束后,到审批大厅打印变更记录。
监督电话 :0531-81175713
通讯地址 :济南市起步区大桥街道南边界路市民服务中心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6年01月22日
序号 | 许可证号 | 企业名称 | 变更项目 | 许可事项变更情况 | |
原内容 | 拟变更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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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DB531q00034 | 济南市起步区民康大药房(个人独资) | 药学技术人员 | 张美 | 王成金 |
质量负责人兼药学技术人员 | 胡钦钦 | 张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