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件事”名称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一件事” | 承诺时限 | (1)使用登记:受理后1个工作日。(2)开工告知:即时接收。(3)检验检测:收到检验检测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约定检验时间;检验时间根据设备安装进度、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出具检验报告时间按照相关设备的检验规程执行。注:申请人提交材料前的准备时间、材料补正时间、安装过程时间、检验提出问题整改时间、办理结果邮寄时间等非该环节办理部门可控时间不计入办理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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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牵头部门 | 联办部门 | 负责特种设备施工告知、使用登记业务的市、县两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审批部门,特种设备法定检验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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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条件 | 查看申请条件 | 办理流程 | 查看办理流程 |
| 申请材料 | 查看材料清单 | 办理地点 | 查看办理地点 |
| 办理时间 | 查看办理时间 | 咨询电话 | 查看咨询电话 |
| 牵头部门 | 联办部门 | 负责特种设备施工告知、使用登记业务的市、县两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审批部门,特种设备法定检验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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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对象 | 适用于济南市范围内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办理安装改造维修告知、申请特种设备检验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办理使用登记的行为。 | 法定办结时限 | (1)使用登记:受理后15个工作日(设备台数50台以内);受理后20个工作日(设备台数50台以上)。(2)开工告知:即时接收。(3)检验:收到检验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约定检验时间;出具检验报告时间按照相关设备的检验规程执行,检验时间不包含整改时间。 |
| 承诺办理时限 | (1)使用登记:受理后1个工作日。(2)开工告知:即时接收。(3)检验检测:收到检验检测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约定检验时间;检验时间根据设备安装进度、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出具检验报告时间按照相关设备的检验规程执行。注:申请人提交材料前的准备时间、材料补正时间、安装过程时间、检验提出问题整改时间、办理结果邮寄时间等非该环节办理部门可控时间不计入办理时间。 | 网上收费 | 支持网上交费 |
| 收费标准 | 告知、登记不收费 |
收费依据 | 告知、登记不收费 |
| 办理形式 | 结果领取方式 | 可以网上自行下载打印、自取或邮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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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递物流 | 结果材料提供物流快递 |
事项类型 | 联办事项 |
| 监督投诉电话 | 0531-123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