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 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9号); 3.《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65号); 4.《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41号); 5.《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等25部门关于印发<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享有相关待遇的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3号)。 (二)社会保障卡(含电子社保卡)申领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7号);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83号)。 (三)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和转递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5部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12号)。 (四)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 2.《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65号)。 (五)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 (六)灵活就业登记 1.《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22年1月7日第四次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 3.《关于加强灵活就业人员就业登记服务的通知》(鲁人社字〔2021〕85号)。 (七)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 2.《关于全面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指导意见》(鲁建金字〔2025〕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