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事项

1.孤儿救助资格认定

2.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救助资格认定

3.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补贴的给付


法定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孤困儿童保障“一件事”无收费事项。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介质

来源渠道

份数

1

儿童证件照片

原件

电子

申请人自备

1

2

儿童身份证(或户口本)

复印件

电子

申请人自备

1

3

监护人身份证

复印件

电子

申请人自备

1

4

监护人户口本(首页、个人页、索引页)

复印件

电子

申请人自备

1

5

父亲死亡证明或查找不到证明

复印件

电子

申请人自备

1

6

母亲死亡证明或查找不到证明

复印件

电子

申请人自备

1

7

父亲状态证明

复印件

电子

申请人自备

1

8

母亲状态证明

复印件

电子

申请人自备

1

9

低保证明

复印件

电子

申请人自备

1

10

《城乡孤儿申请审批表》

原件

电子

当事人自行下载填写

1

11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申请表》

原件

电子

当事人自行下载填写

1

12

《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申请审批表》

原件

电子

当事人自行下载填写

1


受理条件

1.孤儿: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2.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情形之一的儿童。

3.重点困境儿童: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经济困难(指纳入低保家庭)无法履行抚养义务的儿童;经诊断身体重残、患重病或罕见病需要长期治疗的贫困家庭(指低保家庭)的儿童。


服务对象 适用于济南市户籍符合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保障政策的儿童。
办事流程

1.现场办理。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网上办理。济南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网站(http://www.jinan.gov.cn/col/col57769/)。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

历下区:0531-88151215

市中区:0531-82078650

槐荫区:0531-87589065

天桥区:0531-85896579

历城区:0531-88161210

长清区:0531-87218786

章丘区:0531-81295715

济阳区:0531-84238810

莱芜区:0531-76113359

钢城区:0531-75703566

平阴县:0531-87711819

商河县:0531-84870020

高新区:0531-88871708

南部山区:0531-88112525

起步区:0531-81175726


监督投诉电话 (0531)12345
快递物流

1.窗口出件。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在线查询。济南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网站(http://www.jinan.gov.cn/col/col57769/)。

3.邮寄送达。按照申请人提供的邮寄地址通过“EMS免费邮寄”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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