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事项

1、初次申请或者晋升签发《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

2、船舶国籍证书核发

3、企业法人从事水路运输经营许可—新增 


法定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介质

来源渠道

份数

1

《水路运输经营申请表》

原件

纸质或电子

申请人自备

1

2

可行性分析报告

原件

纸质或电子

申请人自备

1

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公司章程、投资协议

原件

纸质或电子

政府部门核发

1

4

股东会决议,主要投资人的营业执照或身份证件

原件

纸质或电子

申请人自备

1

5

固定办公场所使用文件

原件

纸质或电子

政府部门核发

1

6

组织机构设置文件及各部门职责

原件

纸质或电子

申请人自备

1

7

海务、机务管理人员配备情况证明文件

原件

纸质或电子

申请人自备

1

8

与企业直接订立劳动合同(一年以上)的高级船员的文件

原件

纸质或电子

申请人自备

1

9

拟投入营运船舶的有效的船舶所有权证书、国籍证书、船舶法定检验证书、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及其复印件,以及按规定证明船舶符合安全与防污染和入级检验要求的其他证书复印件

原件

纸质或电子

政府部门核发

1

10

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原件

纸质或电子

申请人自备

1

11

船舶来源证明,自有且经营,经营者不低于51%的股份。

原件

纸质或电子

政府部门核发

1

12

经营客船运输的(含客滚船、客箱船、旅游船、客渡船等)还应提供文件

原件

纸质或电子

申请人自备

1

13

经营水路危险品运输的,应当有货源证明、货主销售许可及营业执照等材料,并为船舶投保船舶污染环境保险。

原件

纸质或电子

申请人自备

1

14

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申请表

原件

纸质或电子

申请人自备

1

15

最近2年内的符合内河船舶船员适任岗位健康标准的体检报告

原件

纸质或电子

申请人自备

1

16

符合要求规格和数量的照片

原件

纸质或电子

申请人自备

1

17

岗位适任培训证

原件

纸质或电子

政府部门核发

1

18

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成绩单

原件

纸质或电子

政府部门核发

1

19

船员服务簿(不参加航行和轮机值班的免于提交)

原件

纸质或电子

政府部门核发

1

20

现持有的《适任证书》(不参加航行和轮机值班的免于提交)

原件

纸质或电子

政府部门核发

1

21

船舶所有权/国籍登记申请书

原件

纸质或电子

申请人自备

1

22

法定的船舶检验机构签发的船舶检验证书簿或其他有效的船舶技术证书

原件

纸质或电子

政府部门核发

1

23

已经登记的船舶,还应提交原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原国籍的证明书或者将于重新登记时立即注销原国籍的证明书

原件

纸质或电子

政府部门核发

1

24

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

原件

纸质或电子

政府部门核发

1

25

申请人身份证件或经办人的身份证件和委托书(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原件

纸质或电子

政府部门核发

1


受理条件

1、有企业法人资格;

2、有明确的经营范围,包括经营区域和业务种类。经营水路旅客班轮运输业务的,还应当有班期、班次以及拟停靠的码头安排等可行的航线营运计划;

3、有符合本规定要求的船舶,且自有船舶运力应当符合附件1的要求;

4、有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海务、机务管理人员;

5、有符合本规定要求的与其直接订立劳动合同的高级船员;

6、有健全的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设置制度、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安全监督检查制度、事故应急处置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等安全管理制度。

7、船舶已依法办理船舶所有权登记;

8、船舶具备适航技术条件,并经船舶检验机构检验合格;

9、船舶不具有造成双重国籍或者两个及以上船籍港的情形;

10、船舶国籍的登记申请人为船舶所有人;

11、年满18周岁(在船实习、见习人员年满16周岁)且初次申请不超过60周岁;

12、符合船员任职岗位健康要求;

13、经过船员基本安全培训;

14、通过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规定科目的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

15、参加航行和轮机值班的船员还应当经过相应的船员适任培训、特殊培训,具备相应的船员任职资历(见附件《内河船舶船员水上服务资历要求》),并且任职表现和安全记录良好。


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
办事流程

1.现场办理。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社会事务区C12窗口。

2.网上办理。济南市人民政府“一网通办”网站(/col/col57791/index.html)。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咨询电话

电话咨询:0531-68966364、68966382,可通过政务服务“智慧导服”平台或至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社会事务区C12窗口现场咨询。


监督投诉电话 (0531)12345。
快递物流

1.窗口出件。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社会事务区C12窗口。

2.在线查询。登录政务服务网一网通办企业账号。

3.邮寄送达。通过政务服务网线上申报时,选择邮寄送达并预留地址及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过窗口申报的,预留地址及联系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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