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事项

1.省际普通货船运输、省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设区的市级权限)(新办)

2.船舶国籍证书核发(设区的市级权限)(首次申请)

3.《船舶营业运输证》配发。


法定办理时限 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介质

来源渠道

份数

1

开货船公司“一件事”申请表

原件或扫描件

纸质或电子

申请人自备或在线填报

1

2

企业法定代表人、经办人身份证件(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和授权委托书

原件或扫描件

纸质或电子

身份证明政府部门核发;委托书申请人自备

1

3

营业执照(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股东投资协议或公司章程,主要投资人的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明

原件或扫描件

纸质或电子

政府部门核发

1

4

有效的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船舶国籍证书(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船舶检验证书、船舶入级证书(如有)、船舶安全管理证书(如有)、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拟投入运输车辆的承诺书

原件或扫描件

纸质或电子

政府部门核发

1

5

海务、机务管理人员的任职文件、从业资历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劳动关系证明材料)或人员配备情况证明文件(船舶委托管理的提供)

原件或扫描件

纸质或电子

申请人自备

1

6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个体工商户提交安全运营承诺书)

原件或扫描件

纸质或电子

申请人自备

1

7

DOC 证书或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原件或扫描件

纸质或电子

申请人自备

1

8

购置或者光租已取得相应水路运输经营资格的船舶,需提交《船舶营业运输证》注销证明文件或者法院拍卖证明文件,光租船舶还需提供光船租赁登记证明

原件或扫描件

纸质或电子

申请人自备

1

9

新增运力备案文件

原件或扫描件

纸质或电子

申请人自备

1

注:1、免提交材料如无法通过数据共享获取的,需由申请人通过拍照或扫描上传。


受理条件

(一)申请经营水路运输业务,除个人申请经营内河普通货物运输业务外,申请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有企业法人资格;

2.有明确的经营范围,包括经营区域和业务种类。经营水路旅客班轮运输业务的,还应当有班期、班次以及拟停靠的码头安排等可行的航线营运计划;

3.有符合要求的船舶,且自有船舶运力应当符合要求;

4.有符合要求的海务、机务管理人员;

5.有符合要求的与其直接订立劳动合同的高级船员;

6.有健全的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设置制度、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安全监督检查制度、事故应急处置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等安全管理制度。

个人只能申请经营内河普通货物运输业务,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个体工商户;

2.有符合要求的船舶,且自有船舶运力不超过600总吨;

3.有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安全监督检查制度、事故应急处置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等安全管理制度。

(二)办理船舶国籍登记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船舶已依法办理船舶所有权登记;

2.船舶具备适航技术条件,并经船舶检验机构检验合格;

3.船舶不具有造成双重国籍或者两个及以上船籍港的情形;

4.船舶国籍的登记申请人为船舶所有人。

(三)《船舶营业运输证》配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水路运输经营者申领营运证件时,应按《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第七条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书、船舶国籍证书、所有权证书、船舶检验证书、按规定适用的船舶入级证书、船舶安全管理证书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还需提交相应材料:

1.购置或者光租已取得相应水路运输经营资格的船舶,需提交《船舶营业运输证》注销证明文件或者法院拍卖证明文件。

2.新增普通货船的,需提交运力备案文件。

3.船舶委托海务、机务以及安全与防污染管理的,需提交与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者签订的船舶管理协议、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者的《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许可证》、符合证明和船舶安全管理证书。

4.应当符合交通运输部关于船舶船型技术标准以及节能减排要求的,还需提交相应的证书或者证明文件。证书或者证明文件应当注明符合的标准船型主尺度要求或者节能减排的等级。


服务对象 水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者。
办事流程

1.现场办理。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综合服务专区Z07。

2.网上办理。“济南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网站“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点击开货船公司“一件事”。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531-68966364、68966392,可通过政务服务“智慧导服”平台或至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综合服务专区Z07现场咨询。


监督投诉电话 (0531)12345。
快递物流

1.在线查询。申请人通过“济南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网站查询办件进度及结果。

2.获取电子证照。申请人通过“济南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网站领取《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船舶营业运输证》电子证照,通过“中国海事一网通办”网站领取《船舶国籍证书》电子证照。

3.邮寄送达。按照申请人提供的邮寄地址通过“EMS免费邮寄”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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