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事项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手续、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手续、防空地下室建设许可证核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合并办理)

设定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

2.关于印发山东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8〕184号)

3.关于印发济南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济政发〔2019〕12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5.《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6.《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实施机构

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定办理时限 施工许可证20个工作日;防空地下室建设许可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7个工作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即办;施工许可证:3个工作日,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1个工作日。 (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整改、组织听证、专家评审、项目公示所需时间不计入办理时间)。
结果名称

济南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综合审查合格书;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批信息附表

结果样本

收费标准

无。


收费依据

无。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份数

形式

1

施工图设计文件

1

原件

2

二次装修消防设计项目的原建筑施工图、消防意见、规划许可证或房产证,变更用地类别的规划部门批文

1

原件

3

增设电梯项目的原建筑施工图、备案表、规划审查意见

1

原件

4

新建项目的地质勘察报告、设计计算书

1

原件

5

施工许可阶段申请表

1

原件

6

不动产权证(首次登记)

1

复印件,核对原件(可共享)

7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表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及附表

1

复印件,核对原件(可共享)

8

依法应当招标的,需提供中标通知书

1

复印件,核对原件(可共享)

9

场外招标或直接发包的还需提供监理合同

1

复印件,核对原件

10

施工合同

1

复印件,核对原件

11

《济南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综合审查合格书》(含消防审核结果、人防审查)(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无需提供)

1

复印件,核对原件(可共享)

12

危险性较大工程清单

1

原件

13

施工许可阶段承诺书

1

原件

(1)由相关部门前期审批并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推送审批结果的,建设单位不再提交;(2)易地建设人防工程的,需提交易地建设费缴费凭证,办理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许可证;(3)办理供热、燃气管线及分阶段施工许可手续时,可按相应文件规定提供土地使用权属证件或使用土地的证明文件。

2.其他

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或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的房屋建筑,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人防手续单独办理),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在开工前,应按有关规定到所在区县行业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手续及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受理条件

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5.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6.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7.已在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取得“多诺合一”意见,并已取得中介机构的“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综合审查合格书”(含人防、消防)。

服务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
办事流程

申请→受理→分发→审核→办结

线上:申请人登录济南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网站,点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专区,选择网上申报大厅,登录后选择区划、投资类型、项目类型、施工许可阶段施工许可证办理,按照提示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申请材料

线下: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到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项目服务专区


办理形式 1.现场申请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项目服务专区 2.线上申请 http://zwfw.jinan.gov.cn/gcjsxm/icity/engineering/gcjsxmview
办理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项目服务专区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

0531-68967472

监督投诉电话 0531-68966426
事项类型

联办事项

快递物流

支持邮寄送达,接收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项目服务专区

网上收费

不收费

审查标准

1.不动产权证(首次登记):复印件,核对原件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表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及附表:复印件,核对原件

3.依法应当招标的,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核对原件

4.场外招标或直接发包的还需提供监理合同:复印件,核对原件

5.施工合同:复印件,核对原件

6.《济南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综合审查合格书》(含消防审核结果、人防审查)(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无需提供):复印件,核对原件

预约办理

1.现场预约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项目服务专区

2.电话预约

0531-68967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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