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事项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手续、防空地下室建设许可证核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许可文件核发、城市地下空间建设项目兼顾人防地下室建设许可证、城市地下空间建设项目兼顾人防易地建设许可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临时)、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用水报装、用电报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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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机构 |
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济南市城市管理局;国网济南供电公司;国网莱芜供电公司;济南市水务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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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理时限 |
施工许可证20个工作日;防空地下室建设许可20个工作日;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20个工作日;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15个工作日;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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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理时限 |
3个工作日,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1个工作日。 (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整改、组织听证、专家评审、项目公示所需时间不计入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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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名称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批信息附表;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许可证;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通知书;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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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领取方式 |
1.窗口领取 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项目服务专区 2.免费邮寄送达 3.网站下载 申请人登录“济南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网站,进入该企业用户中心,点击“我的证明证照”按键自行下载相关电子证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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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样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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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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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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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介质 | 来源渠道 | 份数 | 示例样表 | 1 | 开工建设“一件事”申请表 | 原件 | 纸质 | 申请人自备 | 1 | 示例样表 | 2 | 不动产权证(首次登记) | 复印件,核对原件(可共享) | 纸质 | 规划部门 | 1 | 示例样表 | 3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表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及附表 | 复印件,核对原件(可共享) | 纸质 | 规划部门 | 1 | 示例样表 | 4 | 属场内招标的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监理)及施工合同,属场外招标或直接发包的提供施工、监理合同 | 复印件,核对原件(可共享) | 纸质 | 申请人自备 | 1 | 示例样表 | 5 | 《济南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综合审查合格书》(含消防审核结果、人防审查)(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无需提供) | 复印件,核对原件(可共享) | 纸质 | 住建部门 | 1 | 示例样表 | 6 | 危险性较大工程清单 | 原件 | 纸质 | 申请人自备 | 1 | 示例样表 | 7 | 施工许可阶段承诺书 | 原件 | 纸质 | 申请人自备 | 1 | 示例样表 | 8 | 排水户内部排水管网、专用检测井、雨污水排放口位置和口径的图纸及说明等材料 | 原件 | 纸质 | 申请人自备 | 1 | 示例样表 | 9 |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设污水预处理设施的有关材料 | 原件 | 纸质 | 申请人自备 | 1 | 示例样表 | 10 | 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排水户应当提供已安装的主要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有关材料 | 原件 | 纸质 | 申请人自备 | 1 | 示例样表 | 11 | 排水隐蔽工程竣工报告,或者排水户承诺排水隐蔽工程合格且不存在雨水污水管网混接错接、雨水污水混排的书面承诺书 | 复印件 | 纸质 | 申请人自备 | 1 | 示例样表 | 12 | 排水水质符合相关标准的检测报告或者排水水质符合相关标准的书面承诺书 | 原件 | 纸质 | 申请人自备 | 1 | 示例样表 | 13 |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申请表 | 原件或原件扫描件 | 纸质或电子 | 申请人自备 | 1 | 示例样表 | 14 | 《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建设项目规划咨询意见函》及有关设计文件 | 原件或原件扫描件 | 纸质或电子 | 申请人自备 | 1 | 示例样表 | 15 | 道路施工交通组织方案 | 原件或原件扫描件 | 纸质或电子 | 申请人自备 | 1 | 示例样表 | 16 | 道路施工作业方案 | 原件或原件扫描件 | 纸质或电子 | 申请人自备 | 1 | 示例样表 | 17 | 原有设施保护方案 | 原件或原件扫描件 | 纸质或电子 | 申请人自备 | 1 | 示例样表 | 注 | (1)由相关部门前期审批并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推送审批结果的,建设单位不再提交;(2)易地建设人防工程的,需提交易地建设费缴费凭证,办理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许可证;(3)办理供热、燃气管线及分阶段施工许可手续时,可按相应文件规定提供土地使用权属证件或使用土地的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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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
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5.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6.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7.已在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取得“多诺合一”意见,并已取得中介机构的“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综合审查合格书”(含人防、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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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政府投资类建筑工程;社会投资类民用建筑工程;社会投资类工业、仓储建筑工程;新建、改建、扩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下列工程建设项目除外: (一)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或者技术难度特别复杂的项目; (二)关系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涉及重大生产力布局、重大公共利益的项目; (三)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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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流程 |
申请→受理→分发→审核→办结 线上:申请人登录济南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网站,点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专区,选择网上申报大厅,登录后选择区划、投资类型、项目类型、施工许可阶段施工许可证办理,按照提示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申请材料 线下: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到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项目服务专区 爱山东APP:申请人登录爱山东APP,点击办事专区,选择高效办成一件事点击查看全部,选择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建设“一件事”,按照提示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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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形式 |
1.现场申请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项目服务专区 2.线上申请 http://zwfw.jinan.gov.cn/gcjsxm/icity/engineering/gcjsxmview 3.爱山东APP-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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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区域 | 办理地址 | 咨询电话 | 市级 |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项目服务专区 | 0531-68969419 | 历下区 |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7097号济南市历下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62号窗口 | 0531-81288586 | 市中区 | 济南市市中区政务服务中心 3 楼21号窗口(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8号) | 0531-81751903 | 天桥区 | 天桥区无影山东路96号天桥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44号窗口 | 0531-81601583 | 槐荫区 | 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28988号济南市槐荫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政务服务中心一楼D区10号窗口 | 0531-87589955 | 历城区 |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文苑街1500号历城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C201-C205窗口 | 0531-66899387/66899389 | 长清区 | 长清区通发大道1399号,长清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工程建设窗口B12、B13 | 0531-87236696 | 平阴县 | 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榆山路茂昌银座D座政务服务中心19楼综合受理1号窗口 | 0531-87854108 | 商河县 | 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彩虹路1199号商河县政务服务大厅3楼工程建设(一件事)窗口E17、E18 | 0531-84881651 | 济阳区 | 济南市济阳区安康街29号市民中心3楼东厅综合窗口99号、100号 | 0531-84237809 | 莱芜区 | 济南市莱芜区龙潭东大街001号政务服务大厅1楼投资建设综合受理C303窗口 | 0531-76126712 | 高新区 |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750号济南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A厅301-304综合受理窗口 | 0531-88871973 | 钢城区 | 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艾山街道府前大街29号钢城区政务服务大厅二楼I 66号综合受理窗口 | 0531-77916707 | 章丘区 | 济南市章丘区开先大道789号政务服务大厅三楼东厅C3区029 号窗口 | 0531-83278072 | 起步区 |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大桥街道济水路起步区政务服务大厅二楼工程审批窗口C31 | 0531-81175724 | 南部山区 | 山东省济南市南部山区柳埠街道柳埠三区309号科技楼5楼504室 | 0531-51800806 | 长清大学城 | 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沃德大道135号济南长清大学城管委会院内审批大厅工程建设专区综合窗口 | 0531-87215986 | 明水经开区 | 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世纪大道7558号明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8号受理窗口 | 0531-83221766 | 莱芜高新 | 山东省济南市莱芜高新区汇源大街67号高创中心二楼政务服务大厅投资建设综合受理E04窗口 | 0531-78123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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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区域 | 办理时间 | 市级 | 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历下区 | 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市中区 | 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天桥区 | 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槐荫区 | 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历城区 | 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长清区 | 工作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平阴县 | 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商河县 | 工作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济阳区 | 每年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莱芜区 | 工作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高新区 | 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钢城区 | 每年5月1日至10月1日,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年10月2日至次年4月30日,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章丘区 | 每年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起步区 | 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南部山区 | 上午09:00-11:3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长清大学城 | 工作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明水经开区 | 每年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莱芜高新 | 工作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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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区域 | 咨询电话 | 市级 | 0531-68969419 | 历下区 | 0531-81288586 | 市中区 | 0531-81751903 | 天桥区 | 0531-81601583 | 槐荫区 | 0531-87589955 | 历城区 | 0531-66899387/66899389 | 长清区 | 0531-87236696 | 平阴县 | 0531-87854108 | 商河县 | 0531-84881651 | 济阳区 | 0531-84237809 | 莱芜区 | 0531-76126712 | 高新区 | 0531-88871973 | 钢城区 | 0531-77916707 | 章丘区 | 0531-83278072 | 起步区 | 0531-81175724 | 南部山区 | 0531-51800806 | 长清大学城 | 0531-87215986 | 明水经开区 | 0531-83221766 | 莱芜高新 | 0531-78123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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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电话 |
0531-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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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
联办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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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 2.《关于印发山东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8〕184号) 3.《关于印发济南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济政发〔2019〕12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5.《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6.《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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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物流 |
支持邮寄送达,接收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项目服务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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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收费 |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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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标准 |
1.不动产权证(首次登记):复印件,核对原件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表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及附表:复印件,核对原件 3.依法应当招标的,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核对原件 4.场外招标或直接发包的还需提供监理合同:复印件,核对原件 5.施工合同:复印件,核对原件 6.《济南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综合审查合格书》(含消防审核结果、人防审查)(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无需提供):复印件,核对原件 7.道路施工交通组织方案:加盖公章和骑缝章。方案详实,位置准确,施工期间现状交通安全设施的处置方案等,并经公安部门审核同意。 8.道路施工作业方案:加盖公章和骑缝章。方案详实,位置准确,并经交通运输部门审核同意。 9.原有设施保护方案:加盖公章和骑缝章。方案详实,位置准确,并经交通运输部门审核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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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办理 |
1.现场预约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号济南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项目服务专区 2.电话预约 0531-68967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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