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事项

1、犬只免疫登记证明

2、核发《养犬登记证》


法定办理时限 承诺办理时限,线上审核为2个工作日,线下复审及注射芯片为即时办结。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济南市收取养犬管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批复》(鲁财税[2021]23号)规定

收费标准:个人养犬初始登记收费标准为300元/只,年度登记收费标准为100元/只;单位养犬初始登记收费标准为700元/只,年度登记收费标准为300元/只。盲人饲养导盲犬、肢体重残的残疾人饲养扶助犬,免收管理服务费。

缴费方式:线上缴费


申请材料

个人申请养犬登记证,应提交下列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

类型

材料

介质

来源

渠道

份数

1

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等合法身份材料

原件

纸质

申请人自备

1

2

养犬地点的房屋所有权属证明、租赁合同等材料

原件

纸质

申请人自备

1

3

犬只免疫证明

原件

纸质

申请人自备

1

4

养犬人与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签订的依法文明养犬承诺书。

原件

电子

申请人自备

1

5

符合饲养大型导盲犬、扶助犬条件的,还应当提交残疾人证等材料

原件

纸质

申请人自备

1

 

单位申请养犬登记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

类型

材料

介质

来源

渠道

份数

1

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者营业执照

原件

纸质

申请人自备

1

2

饲养犬只的地点和犬笼、犬舍等管理设施的书面材料

原件

纸质

申请人自备

1

3

犬只用途、种类、数量的数码证明及犬只照片

原件

纸质

申请人自备

1

4

安全管理制度和专职驯养人员名单

原件

纸质

申请人自备

1

5

犬只免疫证明

原件

纸质

申请人自备

1

6

饲养护卫工作犬的,还应当提交护卫区域的书面说明及图示

原件

纸质

申请人自备

1


受理条件

1、养犬人自犬只出生满三个月或者取得未免疫犬只之日起十五日内,应当到有资质的的动物诊疗机构为犬只接种狂犬病疫苗,并于免疫有效期满前三十日内定期进行免疫。

2、养犬人应当自取得犬只之日起三个月内,凭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向所在地养犬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初始登记。 

3、在重点管理区内,每户居民限养一只犬。禁止个人饲养大型犬、烈性犬,但盲人饲养导盲犬、肢体重残的残疾人饲养扶助犬的除外。

4、养犬人应当在其独户居住住所或者单位场所内饲养犬只。禁止在机关和医疗卫生、教育机构等企事业单位的办公、生产、教学、服务等公共区域养犬。


服务对象 济南市重点管理区内饲养犬只的市民。
办事流程

1.网上受理。养犬人在“济南公安”微信公众号菜单栏“E警通”中,点击“养犬管理”——“犬证办理”按照提示在线申请;各分县局治安大队进行网上审核。

2.线下办理。全市目前有81家登记服务点(动物诊疗机构)可以为犬只注射电子芯片、绑定犬牌。(具体名单见附件1) 

附件1:济南市公安局犬只登记服务点名单.docx



办理时间

济南市公安局各分县局治安大队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7:00(节假日休息)

登记服务点:周一至周日9:00-12:00,13:00-17:00;(春节休息)


咨询电话

网络咨询:“济南公安”微信公众号“E警通”平台“我要咨询”选项

电话咨询:济南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  85081551

历下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    82710087

市中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    82774600

槐荫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    85085119

天桥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    85907001

历城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    88905928

高新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    85083785

长清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    85086629

章丘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    85087131

平阴县公安分局治安大队    85088094

商河县公安分局治安大队    85088672

济阳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    85088350

莱芜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    75667331

钢城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    78967220 


监督投诉电话 (0531)12345。
快递物流

在线查询:“济南公安”微信公众号菜单栏“E警通”中,点击“养犬管理”—“养犬登记证”查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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