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经济发展部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事项类型 | 行政备案 | 是否网办 | 是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济南市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大桥街道济水路起步区政务服务大厅2楼D43窗口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法定办结时限 |
1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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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当场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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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 | 无 | ||
结果样本 | 无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办理结果 |
办理结果名称:完成备案 办理结果类型:无 送达方式: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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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大桥街道济水路起步区政务服务大厅2楼D43窗口 电话:0531-81175741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管理办法》 |
发布令号(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6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备案为乡村兽医: (一)取得中等以上兽医、畜牧(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水产养殖等相关专业学历; (二)取得中级以上动物疫病防治员、水生物病害防治员职业技能鉴定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三)从事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满五年。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所称备案机关,是指县(市辖区)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市辖区未设立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备案机关为上一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依据名称 | 《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管理办法》 |
发布令号(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6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十二条 取得执业兽医资格证书并在动物诊疗机构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应当向动物诊疗机构所在地备案机关备案。 第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备案为乡村兽医: (一)取得中等以上兽医、畜牧(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水产养殖等相关专业学历; (二)取得中级以上动物疫病防治员、水生物病害防治员职业技能鉴定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三)从事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满五年。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所称备案机关,是指县(市辖区)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市辖区未设立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备案机关为上一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备案为乡村兽医:(一)取得中等以上兽医、畜牧(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水产养殖等相关专业学历; (二)取得中级以上动物疫病防治员、水生物病害防治员职业技能鉴定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三)从事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满五年。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等人畜共患传染病检测证明或健康证明,体检报告 | 复印件 | 2 | 纸质和电子 | 无固定格式 | 其他 | 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 | 是 | 无特定规格要求.docx | 无特定规格要求.docx |
学历证明、职业技能鉴定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 复印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A4 | 政府部门核发 | 相关部门核发 | 是 | 省级无统一格式的申请表格.docx | 省级无统一格式的申请表格.docx |
身份证(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 原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A4 | 政府部门核发 | 公安部门核发 | 是 | 身份证 (示例样表).docx | 身份证(空白样表).docx |
乡村兽医备案表 | 原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A4 | 申请人自备 | 自备 | 是 | 乡村兽医备案表.doc | 乡村兽医备案表.doc |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备案 | 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备案 | 0 |
申请 | 申请备案乡村兽医 | 0 |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 | 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大桥街道济水路起步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行政复议窗口 | 0531-81175735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商河县人民法院 | 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7号;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110号;济南市济阳区新元大街9号;济南市商河县温泉路1111号 | 0531-81691000(历下区);0531-85964813(天桥区);0531-81171234(济阳区);0531-84863506(商河县)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 什么条件可以申请备案乡村兽医? |
解答 |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备案为乡村兽医: (一)取得中等以上兽医、畜牧(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水产养殖等相关专业学历; (二)取得中级以上动物疫病防治员、水生物病害防治员职业技能鉴定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三)从事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满五年。 |
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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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地址: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大桥街道济水路起步区政务服务大厅2楼D43窗口
电话:0531-81175741
投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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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地址: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大桥街道济水路起步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兜底窗口
电话:0531-81175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