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实施主体 | 济南市南部山区管委会生态保护局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 权力来源 | 上级委托 | ||
| 事项类型 | 行政备案 | 是否网办 | 是 |
| 网办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济南市南部山区柳埠街道柳埠三区309号南部山区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南部山区政务服务大厅1楼业务办理区生态保护1-04 |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县级 |
| 法定办结时限 | 20 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8 工作日 |
| 数量限制 | 无 | ||
| 结果样本 | 地下取水工程备案回执(样本).doc |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办理结果 |
办理结果名称:备案回执 办理结果类型:其他 送达方式: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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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南部山区柳埠街道柳埠三区309号南部山区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1楼1-04号生态农业窗口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南部山区柳埠街道柳埠三区309号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政务服务中心 电话:0531-88112710 网址:http://www.jinan.gov.cn/col/col57773/index.html?areaCode=370100000000 电子邮箱:nszwfwzx@jn.shandong.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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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依据名称 |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下水管理的意见》 |
| 发布令号(文号) | 鲁政字〔2023〕174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二、主要任务 (六)加强地下水取水工程管理。加快完成地下水取水工程登记造册,建立地下水取水工程档案动态更新机制。根据地下水取水工程布局调整情况和地下水超采治理需求,及时制定实施地下水取水工程关停计划。积极推行“二维码”应用和“一井一码一档”管理,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 (十一)加强地下工程建设管理。对开挖深度达到5米或者年疏干排水量达到5万立方米以上的地下工程,建设单位和个人应当于工程开工前,将工程建设方案和防止对地下水产生不利影响的措施方案报有管理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 依据名称 |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下水管理的意见》 |
| 发布令号(文号) | 鲁政字〔2023〕174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二、主要任务 (六)加强地下水取水工程管理。加快完成地下水取水工程登记造册,建立地下水取水工程档案动态更新机制。根据地下水取水工程布局调整情况和地下水超采治理需求,及时制定实施地下水取水工程关停计划。积极推行“二维码”应用和“一井一码一档”管理,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省水利厅牵头) (十一)加强地下工程建设管理。对开挖深度达到5米或者年疏干排水量达到5万立方米以上的地下工程,建设单位和个人应当于工程开工前,将工程建设方案和防止对地下水产生不利影响的措施方案报有管理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矿产资源开采、地下工程建设年疏干排水量达到5万立方米以上的,要依法申请取水许可,安装排水计量设施,定期向有管理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疏干排水量和地下水水位状况。(省水利厅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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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名称 |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下水管理的意见》 |
| 发布令号(文号) | 鲁政字〔2023〕174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二、主要任务 (六)加强地下水取水工程管理。加快完成地下水取水工程登记造册,建立地下水取水工程档案动态更新机制。根据地下水取水工程布局调整情况和地下水超采治理需求,及时制定实施地下水取水工程关停计划。积极推行“二维码”应用和“一井一码一档”管理,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省水利厅牵头) (十一)加强地下工程建设管理。对开挖深度达到5米或者年疏干排水量达到5万立方米以上的地下工程,建设单位和个人应当于工程开工前,将工程建设方案和防止对地下水产生不利影响的措施方案报有管理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矿产资源开采、地下工程建设年疏干排水量达到5万立方米以上的,要依法申请取水许可,安装排水计量设施,定期向有管理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疏干排水量和地下水水位状况。(省水利厅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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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名称 | 《地下水管理条例》 |
| 发布令号(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8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二十六条 建设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地下工程建设对地下水补给、径流、排泄等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对开挖达到一定深度或者达到一定排水规模的地下工程,建设单位和个人应当于工程开工前,将工程建设方案和防止对地下水产生不利影响的措施方案报有管理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开挖深度和排水规模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公布。 第四十八条 第二款 以监测、勘探为目的的地下水取水工程,不需要申请取水许可,建设单位应当于施工前报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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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名称 | 《地下水管理条例》 |
| 发布令号(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8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二十六条 建设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地下工程建设对地下水补给、径流、排泄等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对开挖达到一定深度或者达到一定排水规模的地下工程,建设单位和个人应当于工程开工前,将工程建设方案和防止对地下水产生不利影响的措施方案报有管理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开挖深度和排水规模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公布。 第四十八条 第二款 以监测、勘探为目的的地下水取水工程,不需要申请取水许可,建设单位应当于施工前报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五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地下水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一)未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本行政区域内地下水超采范围扩大,或者地下水污染状况未得到改善甚至恶化;(二)未完成本行政区域内地下水取水总量控制指标和地下水水位控制指标;(三)对地下水水位低于控制水位未采取相关措施;(四)发现违法行为或者接到对违法行为的检举后未予查处;(五)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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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名称 | 《地下水管理条例》 |
| 发布令号(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8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二十六条 建设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地下工程建设对地下水补给、径流、排泄等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对开挖达到一定深度或者达到一定排水规模的地下工程,建设单位和个人应当于工程开工前,将工程建设方案和防止对地下水产生不利影响的措施方案报有管理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开挖深度和排水规模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公布。 第四十八条 第二款 以监测、勘探为目的的地下水取水工程,不需要申请取水许可,建设单位应当于施工前报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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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受理条件
开挖深度达到5米或者年疏干排水量达到5万立方米以上的地下工程,报送程序符合规定,申请材料齐全完整,报告内容格式符合规范。
申报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 地下工程取水备案报告书 | 原件或复印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A4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依据法规进行事项报告 | 是 | 地下取水工程备案报告书(样本).doc | 地下取水工程备案报告书.docx |
| 地下工程取水情况说明 | 原件或复印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A4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说明 | 是 | 地下取水工程情况说明(样本).doc | 地下取水工程情况说明.docx |
办理流程
|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 申请 | 工程建设方案和防止对地下水产生不利影响的措施方案 | 0 |
| 受理 | 受理申请 | 3 |
| 审查 | 处室/科室负责人签批文件,具体负责办理同志研究备案内容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 10 |
| 备案 | 对符合规定的进行备案 | 3 |
流程图
法律救济
|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 山东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泉城路319号 | 0531-82621687 |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法院;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济南市历城区化纤厂路5号;济南市章丘区开先大道929号济南市莱芜区文化北路6号;济南市钢城区府前大街30号;济南市高新区舜风路101号齐鲁文化创意基地10号楼 | 0531-89939185或0531-89939120(历城区);0531-85833696(章丘区);0531-76213002(莱芜区);0531-76881965或0531-76881991(钢城区);0531-88871760(济南高新区)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暂无常见问题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南部山区柳埠街道柳埠三区309号南部山区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1楼1-04号生态农业窗口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南部山区柳埠街道柳埠三区309号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政务服务中心
电话:0531-88112710
网址:http://www.jinan.gov.cn/col/col57773/index.html?areaCode=370100000000
电子邮箱:nszwfwzx@jn.shandong.cn
投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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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南部山区柳埠街道柳埠三区309号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管理区3号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南部山区柳埠街道柳埠三区309号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政务服务中心
电话:0531-51800908
网址:http://www.jinan.gov.cn/jact/front/sendback.do?sysid=2&groupid=271
电子邮箱:nszwfwzx@jn.shandon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