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实施主体 | 南部山区公安分局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是否网办 | 是 |
| 网办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济南市南部山区仲宫街道103省道上海街西侧仲宫派出所综合服务大厅综合服务窗口;山东省济南市南部山区柳埠街道望泉路柳埠派出所综合服务大厅综合服务窗口;山东省济南市南部山区西营街道鸭西线西营派出所综合服务大厅综合服务窗口;山东省济南市南部山区仲宫街道泰山路锦绣川派出所综合服务大厅综合服务窗口 |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县级 |
| 法定办结时限 | 即办 | 承诺办结时限 | 当场 |
| 数量限制 | 无 | ||
| 结果样本 | 山东省居住证.docx |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否 |
| 办理结果 |
办理结果名称:居民身份证发还 办理结果类型:其他 送达方式: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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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南部山区仲宫街道103省道上海街西侧仲宫派出所综合服务大厅综合服务窗口;山东省济南市南部山区柳埠街道望泉路柳埠派出所综合服务大厅综合服务窗口;山东省济南市南部山区西营街道鸭西线西营派出所综合服务大厅综合服务窗口;山东省济南市南部山区仲宫街道泰山路锦绣川派出所综合服务大厅综合服务窗口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仲宫镇仲北村103省道仲宫派出所 电话:仲宫派出所0531-82990993;柳埠派出所0531-82842110;西营派出所0531-82822469;锦绣川派出所0531-82812568 网址:https://jnzwfw.jinan.gov.cn/quanwen/quanwenclient/#/pages/index/chat_pc?orgid=88fd32d8b02f4e8088553bde1bd39986 电子邮箱:nszwfwzx@jn.shandong.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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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
| 发布令号(文号) |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号公布;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决定》修正 |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二条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 依据名称 | 《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 |
| 发布令号(文号) | 公通字〔2015〕34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三)建立居民身份证丢失招领制度 2、规范丢失招领程序。公安机关要积极引导群众主动上交捡拾到的居民身份证。对收到群众捡拾的丢失居民身份证,经核实已补领新证的,按规定销毁捡拾证件并做好登记。对未办理丢失补领手续的,应当向丢失招领系统输入信息,有联系条件的要通知本人领取丢失证件。发还丢失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核验领证人身份信息,拍照留存相关图像信息。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 依据名称 | 《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 |
| 发布令号(文号) | 公通字〔2015〕34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三)建立居民身份证丢失招领制度 2、规范丢失招领程序。公安机关要积极引导群众主动上交捡拾到的居民身份证。对收到群众捡拾的丢失居民身份证,经核实已补领新证的,按规定销毁捡拾证件并做好登记。对未办理丢失补领手续的,应当向丢失招领系统输入信息,有联系条件的要通知本人领取丢失证件。发还丢失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核验领证人身份信息,拍照留存相关图像信息。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
| 发布令号(文号) |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号公布;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决定》修正 |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二条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受理条件
发还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核验领证人身份信息,拍照留存相关图像信息
申报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 身份证(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 原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A4 | 政府部门核发 | 公安部门核发 | 是 | 身份证 (示例样表).docx | 身份证(空白样表).docx |
办理流程
|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 申请 | 申请人向派出所提出申请 | 0 |
| 受理 | 受理 | 0 |
| 发还 | 居民身份证发还 | 0 |
流程图
法律救济
|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 山东省人民政府 |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50号 | 0531-51781827 |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法院;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济南市历城区化纤厂路5号;济南市章丘区开先大道929号济南市莱芜区文化北路6号;济南市钢城区府前大街30号;济南市高新区舜风路101号齐鲁文化创意基地10号楼 | 0531-89939185或0531-89939120(历城区);0531-85833696(章丘区);0531-76213002(莱芜区);0531-76881965或0531-76881991(钢城区);0531-88871760(济南高新区)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暂无常见问题
咨询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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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仲宫镇仲北村103省道仲宫派出所
电话:仲宫派出所0531-82990993;柳埠派出所0531-82842110;西营派出所0531-82822469;锦绣川派出所0531-82812568
网址:https://jnzwfw.jinan.gov.cn/quanwen/quanwenclient/#/pages/index/chat_pc?orgid=88fd32d8b02f4e8088553bde1bd39986
电子邮箱:nszwfwzx@jn.shandong.cn
投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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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南部山区柳埠街道柳埠三区309号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管理区3号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南部山区柳埠街道柳埠三区309号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政务服务中心
电话:0531-51800908
网址:http://www.jinan.gov.cn/jact/front/sendback.do?sysid=2&groupid=271
电子邮箱:nszwfwzx@jn.shandon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