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济南市南部山区管委会规划发展局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
权力来源 | 上级委托 |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是否网办 | 是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济南市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柳埠街道柳埠三区309号政务大厅一楼1-07号规划发展窗口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法定办结时限 |
20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 |
承诺办结时限 |
6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
数量限制 | 无 | ||
结果样本 | 01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xxxx采矿权抵押备案的函.docx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办理结果 |
办理结果名称:采矿权抵押备案解除信息网上公开表 办理结果类型:其他 送达方式:无 |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柳埠街道柳埠三区309号政务大厅一楼1-07号规划发展窗口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南部山区柳埠街道柳埠三区309号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政务服务中心 电话:0531-88112725 网址:http://www.jinan.gov.cn/col/col57773/index.html?areaCode=370100000000 电子邮箱:nsghfzj@jn.shandong.cn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
发布令号(文号) | 国土资发〔2000〕309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五十七条 矿业权设定抵押时,矿业权人应持抵押合同和矿业权许可证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备案手续。矿业权抵押解除后20日内,矿业权人应书面告知原发证机关。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依据名称 | 《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 |
发布令号(文号) | 自然资规〔2023〕6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二、严格控制矿业权协议出让 稀土、放射性矿产勘查开采项目或国务院批准的重点建设项目,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以协议方式向特定主体出让矿业权。自然资源部协议出让矿业权应当征求省级人民政府意见,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协议出让矿业权须报请同级地方人民政府同意。 基于矿山安全生产和矿业权设置合理性等要求,需要利用原有生产系统进一步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除外)的已设采矿权深部或上部、周边、零星分散资源,以及属同一主体相邻矿业权之间距离300米左右的夹缝区域,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以直接以协议方式出让探矿权或采矿权。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依据名称 |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
发布令号(文号) | 国土资发〔2000〕309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有关法律和本规定所设定的矿业权抵押无效。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发布令号(文号) | 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依据名称 |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
发布令号(文号) | 国土资发〔2000〕309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五十七条 矿业权设定抵押时,矿业权人应持抵押合同和矿业权许可证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备案手续。矿业权抵押解除后20日内,矿业权人应书面告知原发证机关。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发布令号(文号) | 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符合抵押备案解除条件相关规定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抵押双方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 原件 | 0 | 电子 | A4 | 申请人自备 | 自行编制 | 是 | 仅供参考,委托书模板.pdf | 仅供参考,委托书模板.pdf |
采矿权抵押备案解除信息表 | 原件 | 0 | 电子 | A4 | 申请人自备 | 自行下载,自行编制 | 是 | 采矿权抵押备案信息表.docx | 采矿权抵押备案信息表.docx |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受理 | 政务大厅收件 | 1 |
审查 | 审查资料 | 5 |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山东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泉城路319号 | 0531-82621687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法院;山东省济南市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化纤厂路5号;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开先大道929号;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文化北路6号;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府前大街30号;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风路101号齐鲁文化创意基地10号楼 | 0531-89939229;0531-85833672;0531-76210482;0531-76880283;0531-88895072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 如何办理 |
解答 | 请电话咨询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柳埠街道柳埠三区309号政务大厅一楼1-07号规划发展窗口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南部山区柳埠街道柳埠三区309号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政务服务中心
电话:0531-88112725
网址:http://www.jinan.gov.cn/col/col57773/index.html?areaCode=370100000000
电子邮箱:nsghfzj@jn.shandong.cn
投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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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管理区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南部山区柳埠街道柳埠三区309号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政务服务中心
电话:0531-51800908
网址:http://www.jinan.gov.cn/jact/front/sendback.do?sysid=2&groupid=271
电子邮箱:nsghfzj@jn.shandon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