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非煤矿矿山、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其他企业)

基本编码:37302500100301

实施编码:11370100MB236160034373025001003

事项版本:12428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济南市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治理局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
权力来源 上级委托
事项类型 行政备案 是否网办
网办深度 全程网办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办理时间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1:3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南部山区柳埠街道柳埠三区309号南部山区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01综合服务窗口、2楼2-16综合服务窗口、山东省济南市南部山区柳埠街道柳埠三区309号南部山区管委会西院综合治理局1楼114号办公室
联办机构 综合治理 行使层级 县级
法定办结时限 5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承诺办结时限 5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对资料齐全、信息准确、数据完整的申请,在法定办结时限内受理完成
数量限制
结果样本
是否收费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名称: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办理结果类型:其他

送达方式:无

咨询方式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南部山区柳埠街道柳埠三区309号南部山区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01综合服务窗口、2楼2-16综合服务窗口、山东省济南市南部山区柳埠街道柳埠三区309号南部山区管委会西院综合治理局1楼114号办公室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南部山区柳埠街道柳埠三区309号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西院
电话:0531-82157169、0531-88112608
网址:http://www.jinan/col/co157773/index.html?areaCode=370100000000
电子邮箱:nszwfwzx@jn.shandong.cn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发布令号(文号) 016年6月3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8号公布,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9年7月11日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修正
具体规定内容 第一款 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备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第二款 前款所列单位属于中央企业的,其总部(上市公司)的应急预案,报国务院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应急管理部;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同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 第三款 本条第一款所列单位不属于中央企业的,其中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的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备案;本款前述单位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备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确定。 第四款 油气输送管道运营单位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经行政区域的县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 第五款 海洋石油开采企业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经行政区域的县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海洋石油安全监管机构。 第六款 煤矿企业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在地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原文下载地址 暂无数据
依据名称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发布令号(文号) 国令第708号
具体规定内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将其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送本级人民政府备案;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将其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原文下载地址 暂无数据
依据名称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发布令号(文号) 2016年6月3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8号公布,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9年7月11日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修正
具体规定内容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 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备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第二款 前款所列单位属于中央企业的,其总部(上市公司)的应急预案,报国务院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应急管理部;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同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 第三款 本条第一款所列单位不属于中央企业的,其中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的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备案;本款前述单位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备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确定。 第四款 油气输送管道运营单位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经行政区域的县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 第五款 海洋石油开采企业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经行政区域的县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海洋石油安全监管机构。 第六款 煤矿企业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在地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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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发布令号(文号) 国令第708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将其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送本级人民政府备案;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将其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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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2、申请材料真实有效,文字清晰; 3、相关表单填写规范,加盖公章清晰有效。^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规格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示例样表 空白样表
应急预案电子文档 原件 0 电子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2.加油站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docx 2.加油站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docx
风险评估结果和应急资源调查清单 复印件 0 电子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评估表.docx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评估表.docx
应急预案评审或论证意见 原件 0 电子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应急预案评审(论证)意见表.docx 应急预案评审(论证)意见表.docx
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 原件 0 电子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docx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docx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制发备案登记表 制发备案登记表 1
核对 对企业提报的备案材料进行核对 2
审核 首席代表审核 1
受理 受理 1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山东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泉城路319号 0531-82621687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法院;山东省济南市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化纤厂路5号;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开先大道929号;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文化北路6号;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府前大街30号;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风路101号齐鲁文化创意基地10号楼 0531-89939229;0531-85833672;0531-76210482;0531-76880283;0531-88895072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受理备案登记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在几日内对应急预案材料进行核对,材料齐全的,应当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解答 5个工作日内
问题 危化品生产企业是否需要备案
解答 是的
问题 实施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已经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么?
解答 可以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南部山区柳埠街道柳埠三区309号南部山区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01综合服务窗口、2楼2-16综合服务窗口、山东省济南市南部山区柳埠街道柳埠三区309号南部山区管委会西院综合治理局1楼114号办公室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南部山区柳埠街道柳埠三区309号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西院
    电话:0531-82157169、0531-88112608
    网址:http://www.jinan/col/co157773/index.html?areaCode=370100000000
    电子邮箱:nszwfwzx@jn.shandong.cn

投诉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南部山区柳埠街道柳埠三区309号南部山区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管理区3号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南部山区柳埠街道柳埠三区309号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西院
    电话:0531-51800908
    网址:http://www.jinan.gov.cn/jact/front/sendback.do?sysid=2&groupid=271
    电子邮箱:nszwfwzx@jn.shandon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