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实施主体 | 济南临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 |
| 权力来源 | 上级授权 | ||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是否网办 | 是 |
| 网办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其他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济南市历城区文苑街和唐冶中路交叉口东南角历城区便民服务中心二楼 |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县级 |
| 法定办结时限 | 20 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 工作日 |
| 数量限制 | 无 | ||
| 结果样本 | 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许可决定书.jpg |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否 |
| 办理结果 |
办理结果名称: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许可决定书 办理结果类型:批文 送达方式:窗口领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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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济南市历城区文苑街和唐冶中路交叉口东南角历城区便民服务中心二楼 电话:0531-88739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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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
| 发布令号(文号) | - |
| 具体规定内容 | 在洪泛区、蓄滞洪区内建设非防洪建设项目,应当就洪水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和建设项目对防洪可能产生的影响作出评价,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提出防御措施。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未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在蓄滞洪区内建设的油田、铁路、公路、矿山、电厂、电信设施和管道,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应当包括建设单位自行安排的防洪避洪方案。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时,其防洪工程设施应当经水行政主管部门验收。 |
| 原文下载地址 | 暂无数据 |
| 依据名称 | 《国务院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9号) |
| 发布令号(文号) | - |
| 具体规定内容 | ……将“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核”、“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国家基本水文测站上下游建设影响水文监测工程的审批”4项…… |
| 原文下载地址 | 暂无数据 |
| 依据名称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 |
| 发布令号(文号) | - |
| 具体规定内容 |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 |
| 原文下载地址 | 暂无数据 |
| 依据名称 | 《水利部关于加强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水汛〔2017〕359号) |
| 发布令号(文号) | - |
| 具体规定内容 | 全文 |
| 原文下载地址 | 暂无数据 |
| 依据名称 | 《水利部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涉水行政审批实施办法(试行)》(水规计〔2016〕22号) |
| 发布令号(文号) | - |
| 具体规定内容 | 全文 |
| 原文下载地址 | 暂无数据 |
| 依据名称 | 水利部关于加强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 水汛〔2017〕359号 |
| 发布令号(文号) | - |
| 具体规定内容 | 强化洪水影响评价监督管理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后项目建设监督管理,开展针对性跟踪检查,监督防洪安全措施执行到位。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洪水影响评价审批单位应监督建设单位完成建设项目相关防洪措施的建设任务,保证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运行。 水利部本级已审批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非防洪建设项目仍由建设项目所在流域机构负责监督管理工作。 跨汛期(含凌汛期)施工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要在每年汛期之前制定安全度汛方案,报建设项目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 原文下载地址 | 暂无数据 |
| 依据名称 | 《国务院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9号 |
| 发布令号(文号) | - |
| 具体规定内容 | ……在简政放权的同时,要坚持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建立透明、规范、高效的协同监管机制,规范投资建设行为和市场秩序。…… |
| 原文下载地址 | 暂无数据 |
| 依据名称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 |
| 发布令号(文号) | - |
| 具体规定内容 | ……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 |
| 原文下载地址 | 暂无数据 |
| 依据名称 | 《水利部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涉水行政审批实施办法(试行)》(水规计〔2016〕22号) |
| 发布令号(文号) | - |
| 具体规定内容 | 加强监督管理 |
| 原文下载地址 | 暂无数据 |
| 依据名称 | 《水利部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涉水行政审批实施办法(试行)》(水规计〔2016〕22号) |
| 发布令号(文号) | - |
| 具体规定内容 | 加强监督管理 |
| 原文下载地址 | 暂无数据 |
| 依据名称 | 《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水利部令 第 23 号) |
| 发布令号(文号) | - |
| 具体规定内容 | 全文 |
| 原文下载地址 | 暂无数据 |
|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
| 发布令号(文号) | - |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60条 上级行政机关应当加强对下级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行政许可实施中的违法行为。 第61条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监督制度,通过核查反映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的有关材料,履行监督责任。 |
| 原文下载地址 | 暂无数据 |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受理条件
所申请的事项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报送程序符合规定,申请材料齐全完整,报告内容格式符合规范。^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蓄滞洪区内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管理的意见》(水防〔2024〕300号),除国家蓄滞洪区、参加国家蓄滞洪区实施运用补偿的蓄滞洪区(均不含已建成安全区、安全台)以外的蓄滞洪区内的项目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许可。蓄滞洪区已建成安全区(包括安全台)内的项目,由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许可,具体权限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申报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 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申请书 | 原件和复印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A4 | 申请人自备 | 无 | 是 | 申请书(示例样表).doc | 申请书(空白表格).doc |
| 与利益第三方达成的协议或情况说明 | 原件和复印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A4 | 申请人自备 | 无 | 是 | 与第三者达成的协议或有关文件(示例样表).doc | 与第三者达成的协议或有关文件(空白表格).doc |
|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设所依据的文件 | 原件和复印件 | 10 | 纸质和电子 | A4/A3 | 申请人自备 | 无 | 是 | 项目建设所依据的文件,如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项目申请报告或备案材料等(示例样表).png | 项目建设所依据的文件,如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项目申请报告或备案材料等(空白表格).png |
| 洪水影响评价报告 | 原件和复印件 | 10 | 纸质和电子 | A3/A4 | 申请人自备 | 无 | 是 | 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示例样表).doc | 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空白表格).doc |
办理流程
|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 申请 | 申请人通过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现场或信函方式)或山东省政务服务网提交申请材料 | - |
| 受理 | 审查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事项是否在本机关办理范围内 | 5 |
| 技术审核 | 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现场查验,专家评审等 | 5 |
| 审查 | 首席代表对承办人员初审意见进行审核并签发《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 5 |
| 许可决定 | 出具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 1 |
| 送达 | 文件送达 | 1 |
流程图
法律救济
|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 | 济南市历城区文苑街1500号历城便民服务中心A1207-1213室 | 0531-88023864 |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法院;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济南市化纤厂路5号;济南市章丘区开先大道929号;济南市莱芜区文化北路6号;济南市钢城区府前大街30号;济南市高新区舜风路101号齐鲁文化创意基地10号楼 | 0531-89939120(历城区);0531-85833696(章丘区);0531-76213002(莱芜区);0531-76881991(钢城区);0531-88871760(济南高新区)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暂无常见问题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济南市历城区文苑街和唐冶中路交叉口东南角历城区便民服务中心二楼
电话:0531-88739999
投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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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31-88739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