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舜华路街道办事处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权力来源 | 上级授权 |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是否网办 | 是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街道凤凰路2366号620房间残联窗口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镇(乡、街道)级 |
法定办结时限 |
60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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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60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
数量限制 | 无 | ||
结果样本 | 无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否 |
办理结果 |
办理结果名称:申请成功 办理结果类型:无 送达方式:无 |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凤凰路2366号民生大厦620 电话:88802677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济南市残疾人联合会 济南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济南市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教育资助意见的通知》 |
发布令号(文号) | 济残联〔2018〕62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一、资助对象 具有济南市户籍(包括因就学外迁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在中等(含高中)以上院校在读的残疾学生(包括取得全国成人高考、自学高等学历和成人研究生学历的残疾人,下同)和残疾人子女。 残疾人子女是指其父母有一方为残疾人或因父母双亡等其他情况其监护人为残疾人。 二、资助标准 (一)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 对在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院校(包括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和高等学校附属的中专部和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每人每学年资助1200元。 (二)高等教育 1.对考入全日制高等院校(包括高等职业院校)或科研院所就读的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按照专科学历每人每学年3000元、本科学历每人每学年3500元、研究生学历(包括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下同)每人每学年4000元的标准给予资助。 2.残疾人参加全国成人高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研究生考试取得相应学历证书(毕业证)的当年(因毕业证延发等特殊情况可延后一年),按照专科学历3000元、本科学历3500元、研究生学历4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同等学历只能享受一次资助,提高学历层次的可再次申请资助。 (三)对考入中高等院校符合资助条件的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要严格按照录取通知书中标注的学历层次予以资助,没有标注的按实际学历层次资助。 (四)享受过资助的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毕业后再取得全国成人高考、自学高等学历和成人研究生学历的,如学历等同,不再给予资助。 (五)符合本意见资助条件的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可优先享受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的教育资助,但同一年度内不得重复享受本意见所规定的资助。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依据名称 | 《济南市残疾人联合会 济南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济南市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教育资助意见的通知》 |
发布令号(文号) | 济残联〔2018〕62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一、资助对象 具有济南市户籍(包括因就学外迁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在中等(含高中)以上院校在读的残疾学生(包括取得全国成人高考、自学高等学历和成人研究生学历的残疾人,下同)和残疾人子女。 残疾人子女是指其父母有一方为残疾人或因父母双亡等其他情况其监护人为残疾人。 二、资助标准 (一)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 对在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院校(包括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和高等学校附属的中专部和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每人每学年资助1200元。 (二)高等教育 1.对考入全日制高等院校(包括高等职业院校)或科研院所就读的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按照专科学历每人每学年3000元、本科学历每人每学年3500元、研究生学历(包括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下同)每人每学年4000元的标准给予资助。 2.残疾人参加全国成人高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研究生考试取得相应学历证书(毕业证)的当年(因毕业证延发等特殊情况可延后一年),按照专科学历3000元、本科学历3500元、研究生学历4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同等学历只能享受一次资助,提高学历层次的可再次申请资助。 (三)对考入中高等院校符合资助条件的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要严格按照录取通知书中标注的学历层次予以资助,没有标注的按实际学历层次资助。 (四)享受过资助的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毕业后再取得全国成人高考、自学高等学历和成人研究生学历的,如学历等同,不再给予资助。 (五)符合本意见资助条件的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可优先享受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的教育资助,但同一年度内不得重复享受本意见所规定的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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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一、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 对在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院校(包括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和高等学校附属的中专部和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每人每学年资助1200元。 二、高等教育 1.对考入全日制高等院校(包括高等职业院校)或科研院所就读的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按照专科学历每人每学年3000元、本科学历每人每学年3500元、研究生学历(包括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下同)每人每学年4000元的标准给予资助。 2.残疾人参加全国成人高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研究生考试取得相应学历证书(毕业证)的当年(因毕业证延发等特殊情况可延后一年),按照专科学历3000元、本科学历3500元、研究生学历4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同等学历只能享受一次资助,提高学历层次的可再次申请资助。 (三)对考入中高等院校符合资助条件的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要严格按照录取通知书中标注的学历层次予以资助,没有标注的按实际学历层次资助。 (四)享受过资助的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毕业后再取得全国成人高考、自学高等学历和成人研究生学历的,如学历等同,不再给予资助。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毕业证》 | 原件和复印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A4 | 申请人自备 | 文件规定 | 是 | 毕业证.jpg | 空白毕业证.png |
户口簿 | 原件和复印件 | 1 | 纸质 | A4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是 | 户口本.jpg | 户口本.jpg |
录取通知书 | 原件和复印件 | 2 | 纸质和电子 | A4 | 申请人自备 | 录取院校 | 是 | 入学通知书.png | 入学通知书.png |
第二代残疾人证 | 原件和复印件 | 2 | 纸质和电子 | A4 | 申请人自备 | 各区县残联 | 是 | 残疾人证范本.jpg | 残疾证空白1.jpg |
身份证 | 原件和复印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A4 | 申请人自备 | 公安部门 | 是 | 身份证1.jpg | 身份证(空白样表).docx |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审批 | 区县残联审核镇(街)残联上报的教育资助申请 | 30 |
审核 | 镇(街)残联接收申请人提交材料,或协助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并对申请人所提交材料进行审查 | 25 |
申请 | 申请人填写《济南市残疾学生教育资助申请表》《济南市残疾人子女教育资助申请表》《济南市残疾人教育资助申请表》,提交文件中规定材料 | 5 |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 | - | -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 | - | -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 学制为“3+2”、“3+3”“五年一贯制”的学生,中间学历层次有变化,有的学校直接免试就可以转段,有的需要考试,如果特殊情况出现考试转段不能录取就读大专的这种,资助学历按照中专还是大专 |
解答 | 按照与学历相对应原则资助。 |
问题 | 如果上一学年没有申请资助,是否还可申请补发? |
解答 | 如提供符合条件的材料,可以申请补发。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凤凰路2366号民生大厦620
电话:88802677
投诉方式
-
窗口地址:凤凰路2366号民生大厦620
电话:88802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