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部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
权力来源 | 上级下放 |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是否网办 | 是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750号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南厅306,307号窗口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法定办结时限 | 90 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20 工作日 |
数量限制 | 无 | ||
结果样本 | 无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办理结果 |
办理结果名称:古生物化石收藏单位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档案备案 办理结果类型:无 送达方式:无 |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750号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南厅306,307号窗口 电话:0531-88871032 网址:http://www.jinan.gov.cn/col/col57773/index.html?areaCode=370100000000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实施办法》 |
发布令号(文号) | 2012年12月国土资源部令第57号公布,2019年7月修正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二十九条 第一款 古生物化石收藏单位应当建立古生物化石档案,并将本单位收藏的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档案报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依据名称 | 《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实施办法》 |
发布令号(文号) | 2012年12月国土资源部令第57号公布,2019年7月修正 |
具体规定内容 | 古生物化石收藏单位应当建立古生物化石档案,并将本单位收藏的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档案报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古生物化石收藏单位应当建立古生物化石档案,并将本单位收藏的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档案报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档案 | 原件 | 0 | 电子 | 无 | 申请人自备 | 收藏单位古生物化石清单 | 是 | 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档案.docx | 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档案.docx |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承办人员查看 | 查看申报材料 | 5 |
审查 | 根据申请材料进行化石档案审查 | 10 |
登记备案 | 根据审核结果进行备案 | 5 |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山东省人民政府 | 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50号 | 0531-51781827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济南铁路运输法院 | 济南市天桥区天成路88号 | 法院诉讼服务热线:12368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暂无常见问题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750号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南厅306,307号窗口
电话:0531-88871032
网址:http://www.jinan.gov.cn/col/col57773/index.html?areaCode=370100000000
投诉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750号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南厅307窗口
电话:0531-88871032
网址:http://www.jinan.gov.cn/jact/front/sendback.do?sysid=2&groupid=2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