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实施主体 | 济南高新区供电中心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 权力来源 | 上级授权 | ||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是否网办 | 是 |
| 网办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新泺大街1177号国网济南供电公司高新供电中心一楼营业厅1、2号窗口 |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县级 |
| 法定办结时限 | 10 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0 工作日 |
| 数量限制 | 无 | ||
| 结果样本 | 无 |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办理结果 |
办理结果名称:用户办理居民峰谷电变更完成 办理结果类型:无 送达方式: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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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新泺大街1177号国网济南供电公司高新供电中心一楼营业厅1、2号窗口 电话:0531-890255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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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依据名称 | 《供电营业规则》 |
| 发布令号(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4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十九条 第一款 任何单位或个人需新装用电或增加用电容量(简称增容)、变更用电都应当按照本规则规定,通过供电企业供电营业场所或线上服务渠道提出申请,办理手续。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 依据名称 | 《供电营业规则》 |
| 发布令号(文号) | 电力工业部令第8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需新装用电或增加用电容量、变更用电都必须按本规则规定,事先到供电企业用电营业场所提出申请,办理手续。供电企业应在用电营业场所公告办理各项用电业务的程序、制度和收费标准。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 依据名称 | 《关于完善居民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 |
| 发布令号(文号) | 鲁发改价格〔2022〕158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三、其他事项 (一)居民家庭、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分时电价政策由居民用户自愿选择,电网企业免费更换分时电能表,调整后的电价政策自申请次月起执行。执行居民分时电价政策的用户以年度为周期,一年内不应调整。不选择的,仍按原方式计价。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 依据名称 | 《关于完善居民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 |
| 发布令号(文号) | 鲁发改价格〔2022〕158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三、其他事项 (一)居民家庭、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分时电价政策由居民用户自愿选择,电网企业免费更换分时电能表,调整后的电价政策自申请次月起执行。执行居民分时电价政策的用户以年度为周期,一年内不应调整。不选择的,仍按原方式计价。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受理条件
供电公司供电辖区范围客户
申报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 身份证(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 原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A4 | 政府部门核发 | 公安部门核发 | 是 | 身份证 (示例样表).docx | 身份证(空白样表).docx |
|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 原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A4 | 政府部门核发 | 公安部门核发 | 否 | 无 | 无 |
| 授权委托书 | 原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A4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根据是否存在业务委托自备 | 否 | 无 | 无 |
办理流程
|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 申请受理 | 受理用户居民峰谷电变更申请 | 1 |
| 受理审核 | 审核用户居民峰谷电变更申请 | 9 |
流程图
法律救济
|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 山东省人民政府 | 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50号 | 0531-51781827 |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 济南铁路运输法院 | 济南市天桥区天成路88号 | 0531-82424278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 问题 | 用电变更申请居民峰谷电变更需要注意的事项 |
| 解答 | 自2022年5月1日起实施,以年度为周期,一年内不应调整。 |
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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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新泺大街1177号国网济南供电公司高新供电中心一楼营业厅1、2号窗口
电话:0531-89025555
投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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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新泺大街1177号
电话:0531-89025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