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实施主体 |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部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 |
| 权力来源 | 上级授权 | ||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是否网办 | 是 |
| 网办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舜华路750号济南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五楼北厅社会事务部综合窗口512 |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县级 |
| 法定办结时限 | 20 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当场 |
| 数量限制 | 无 | ||
| 结果样本 | 无 |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办理结果 |
办理结果名称: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待遇发放信息维护 办理结果类型:其他 送达方式:无 |
||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750号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北厅B512室 电话:0531-88871267 |
||
设定依据
|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
| 发布令号(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八条 第一款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 依据名称 | 《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的通知》 |
| 发布令号(文号) | 劳社厅发〔2001〕8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一、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对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确保有关工作措施的落实。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基本形式是由各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委托银行、邮局等社会服务机构发放,对于有特殊困难不能到银行、邮局领取基本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直接或委托社区服务组织送发。目前仍由原行业统筹企业经办机构组织发放或由企业退休人员管理组织代发养老金的,要立即进行调整和规范,改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委托社会服务机构发放。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受理条件
待遇领取人员变更待遇发放账号发生变化。
申报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 身份证(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 原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A4 | 政府部门核发 | 公安部门核发 | 是 | 身份证 (示例样表).docx | 身份证(空白样表).docx |
办理流程
|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 办结 | 数据入库 | 0 |
| 审核 | 审核材料是否齐全 | 0 |
| 受理 | 审核材料是否齐全 | 0 |
| 申请 | 提交材料 | 0 |
流程图
法律救济
|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 山东省人民政府 | 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50号 | 0531-51781827 |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 济南铁路运输法院 | 济南市天桥区天成路88号 | 0531-82424278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 问题 | 退休人员银行卡丢失,怎么办理变更手续 |
| 解答 | 携带所需材料到窗口或通过网上办理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750号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北厅B512室
电话:0531-88871267
投诉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750号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北厅B512室
电话:0531-88871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