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身份证解除挂失

基本编码:37070900700801

实施编码:11370100K21181109D4370709007008

事项版本:12410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济南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 服务对象 自然人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是否网办
网办深度 在线预审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舜华路派出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港沟街道办事处大汉峪路1166号; 孙村派出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春晖路1888号; 巨野河派出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巨野河街道办事处大正路3001号; 遥墙派出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遥墙街道办事处丝润路2号; 临港派出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临港街道办事处机场路3166号; 综合保税区派出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港沟街道办事处经十东路33688号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县级
法定办结时限 即办 承诺办结时限 当场
数量限制
结果样本 身份证.png
是否收费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名称:居民身份证解除挂失

办理结果类型:其他

送达方式:无

咨询方式 窗口地址:舜华路派出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港沟街道办事处大汉峪路1166号(电话:0531-67806692); 孙村派出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春晖路1888号(电话:0531-88756182); 巨野河派出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巨野河街道办事处大正路3001号(电话:0531-88252966); 遥墙派出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遥墙街道办事处丝润路2号(电话:0531-8508370); 临港派出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临港街道办事处机场路3166号(电话:0531-88169005); 综合保税区派出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港沟街道办事处经十东路33688号(电话:0531-85083757)
电话:0531-88871253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发布令号(文号)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号公布;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决定》修正
具体规定内容 第二条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原文下载地址 点击查看原文
依据名称 《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
发布令号(文号) 公通字〔2015〕34号
具体规定内容 二、重点任务 (二)建立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制度 1、就近办理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全国公安机关户籍派出所、办证大厅受理公民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公民居民身份证丢失、被盗的,可持居民户口簿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挂失并办理补领手续;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可到就近的户籍派出所或者办证大厅申报挂失。符合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条件的,可在异地受理点办理补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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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
发布令号(文号) 公通字〔2015〕34号
具体规定内容 二、重点任务 (二)建立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制度 1、就近办理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全国公安机关户籍派出所、办证大厅受理公民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公民居民身份证丢失、被盗的,可持居民户口簿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挂失并办理补领手续;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可到就近的户籍派出所或者办证大厅申报挂失。符合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条件的,可在异地受理点办理补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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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发布令号(文号)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号公布;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决定》修正
具体规定内容 第二条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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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居民身份证解除挂失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规格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示例样表 空白样表
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原件 1 纸质和电子 A4 政府部门核发 公安部门核发 身份证 (示例样表).docx 身份证(空白样表).docx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申请 申请人到派出所申请 0
审核 提交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审核;材料需要核实的,核实相关材料 0
办理 符合法定形式、材料齐全的办理 0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南高新区政法委 山东省济南市舜华路66号济南高新区管委会A座215室 0531-88871537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风路101号齐鲁文化创意基地10号楼 0531-88895072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暂无常见问题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舜华路派出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港沟街道办事处大汉峪路1166号(电话:0531-67806692); 孙村派出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春晖路1888号(电话:0531-88756182); 巨野河派出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巨野河街道办事处大正路3001号(电话:0531-88252966); 遥墙派出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遥墙街道办事处丝润路2号(电话:0531-8508370); 临港派出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临港街道办事处机场路3166号(电话:0531-88169005); 综合保税区派出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港沟街道办事处经十东路33688号(电话:0531-85083757)
    电话:0531-88871253

投诉方式

  • 窗口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康虹路1号
    电话:0531-88871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