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管理委员会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 |
权力来源 | 上级委托 |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是否网办 | 是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750号济南片区综合服务中心二楼南厅自贸试验区综合受理窗口;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750号济南片区综合服务中心四楼A411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法定办结时限 |
20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 |
承诺办结时限 |
当场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
数量限制 | 无 | ||
结果样本 | 旅游经营许可证(正副本).pdf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办理结果 |
办理结果名称: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办理结果类型:证照 送达方式: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750号济南片区综合服务中心二楼南厅自贸试验区综合受理窗口;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750号济南片区综合服务中心四楼A411 电话:0531-88871878;0531-88874881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旅行社条例》 |
发布令号(文号) | 2009年2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50号公布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7年3月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根据2020年11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二十二条 外商投资企业申请经营旅行社业务,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六条规定条件的相关证明文件。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予以许可的,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许可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依据名称 | 《旅行社条例》 |
发布令号(文号) | 2009年2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50号公布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7年3月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根据2020年11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二十二条 外商投资企业申请经营旅行社业务,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六条规定条件的相关证明文件。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予以许可的,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许可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依据名称 | 《旅行社条例》 |
发布令号(文号) | 2009年2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50号公布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7年3月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根据2020年11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二十二条 外商投资企业申请经营旅行社业务,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六条规定条件的相关证明文件。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予以许可的,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许可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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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1、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申请者拥有产权的营业用房,或租用的、租期不少于1年的营业用房; 2、有必要的营业设施。有2部以上的直线固定电话,有传真机、复印机,具备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旅游经营者联网条件的计算机; 3、有不少于30万元的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 4、有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导游;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法定代表人履历表 | 原件 | 0 | 电子 | 无 | 申请人自备 | 无 | 是 | 3、法定代表人履历表(样例).pdf | 3、法定代表人履历表(空白表格).docx |
公司章程 | 复印件 | 0 | 电子 | 无 | 申请人自备 | 无 | 是 | 7、公司章程(样例).pdf | 文件一.doc |
营业场所证明材料 | 原件 | 0 | 电子 | 无 | 申请人自备 | 无 | 是 | 2、经营场所证明(样例) (1).pdf | 文件一.doc |
办公设备证明材料 | 原件 | 0 | 电子 | 无 | 申请人自备 | 无 | 是 | 5、办公设备证明材料(样例) (1).pdf | 5、办公设备证明材料(空白表格) (1).docx |
营业执照 | 原件 | 0 | 电子 | 无 | 政府部门核发 | 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证照 | 是 | 营业执照.docx | 文件一.doc |
导游信息 | 复印件 | 0 | 电子 | 无 | 申请人自备 | 无 | 是 | 导游.png | 旅行社劳务合同.doc |
计调履历表 | 原件 | 0 | 电子 | 无 | 申请人自备 | 无 | 是 | 4、计调履历表(样例) (1).pdf | 4、计调履历表(空白表格) (1).docx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原件 | 0 | 电子 | 无 | 政府部门核发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是 |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样例) (1).pdf | 文件一.doc |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申请单位申请 | 申请单位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系统内提交申请材料。 | - |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或市文化和旅游局受理 | 审核人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 - |
所属县/区文化旅游局组织现场勘查 | 现场踏勘 | - |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批 | 打印许可证,对审批材料进行归档管理,并将相关文件送达申请人 | - |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山东省人民政府 | 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50号 | 0531-51781827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 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7号 | 0531-81691000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暂无常见问题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750号济南片区综合服务中心二楼南厅自贸试验区综合受理窗口;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750号济南片区综合服务中心四楼A411
电话:0531-88871878;0531-88874881
投诉方式
-
电话:0531-66604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