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山东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直属大队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是否网办 | 否 |
网办深度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
办理时间 | 周一到周五9:00-11:30,13:30-16:00 | 办理地点 | 济南市历城区遥墙机场交警队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法定办结时限 |
30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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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1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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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 | 无 | ||
结果样本 | 在限制禁止区域或者路段通行停靠机动车审批决定书.doc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快递申请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否 |
办理结果 |
办理结果名称:关于批准在禁止限制路段通行或停靠机动车的决定 办理结果类型:批文 送达方式:窗口领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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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济南市历城区遥墙机场交警队 电话:0531-82086734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
发布令号(文号) | (2008年11月通过,2012年1月修正)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五十六条:“因特殊情况需要在限制、禁止的区域或者路段通行、停靠机动车,应当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并按照临时通行证指定的时间、路线、地点通行或者停靠。”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
发布令号(文号) | 2003年8月27日通过 |
具体规定内容 | 行政机关应当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实施有效监督。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依据名称 |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
发布令号(文号) | (2008年11月通过,2012年1月修正) |
具体规定内容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依据名称 | 《山东省实施<中国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
发布令号(文号) | (2008年11月通过,2012年1月修正)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五十六条:“因特殊情况需要在限制、禁止的区域或者路段通行、停靠机动车,应当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并按照临时通行证指定的时间、路线、地点通行或者停靠。”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因特殊情况需要在限制、禁止的区域或者路段通行、停靠机动车的,向当地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在限制禁止区域或者路段通行停靠机动车申请书 | 原件或复印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A4 | 申请人自备 | 无 | 是 | 在限制禁止区域或者路段通行停靠机动车申请书.doc | 在限制禁止区域或者路段通行停靠机动车申请书.doc |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批准 | 批准申请 | 3 |
审查 | 审查申请材料 | - |
受理 | 接收申请材料 | - |
申请 |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 - |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山东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50号 | 0531-51781827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章丘区人民法院、莱芜区人民法院、钢城区人民法院 | 济南市化纤厂路5号,高新区舜风路 101 号齐鲁文化创意基地 10 号楼,章丘区府前街3号,莱芜区文化北路6号;钢城区府前大街30号 | 0531-89939110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暂无常见问题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济南市历城区遥墙机场交警队
电话:0531-82086734
投诉方式
-
窗口地址:济南市历城区遥墙机场交警队
电话:0531-82086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