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备案

基本编码:37303100500501

实施编码:19370100MB250478XE4373031005005

事项版本:12424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济南市高新区市场监管部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
权力来源 上级委托
事项类型 行政备案 是否网办
网办深度 全程网办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办理时间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750号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南厅202窗口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县级
法定办结时限 1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承诺办结时限 当场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数量限制
结果样本 登记通知书.png
是否收费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名称:登记通知书

办理结果类型:其他

送达方式:无

咨询方式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750号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南厅202窗口
电话:0531-88811888
网址:http://www.jinan.gov.cn/col/col57773/index.html?areaCode=370100000000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
发布令号(文号) 国务院令第584号
具体规定内容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是代表机构的登记和管理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
原文下载地址 点击查看原文
依据名称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
发布令号(文号) 2010年11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4号公布,根据2018年9月18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具体规定内容 第三十一条 外国企业的有权签字人、企业责任形式、资本(资产)、经营范围以及代表发生变更的,外国企业应当自上述事项发生变更之日起60日内向登记机关备案。
原文下载地址 点击查看原文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规格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示例样表 空白样表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 原件 1 纸质 A4 申请人自备 可在网上登记时自动生成或参照模板修改,或互联网登录“济南市场监管局”官司网,点击“政务服务”,找到事例样表下载。 05-02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变更样表)(1).docx 05-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docx
代表机构名称变更,提供外国(地区)企业存续2年以上的合法营业证明及同外国(地区)企业有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合法营业证明由隶属外国(地区)企业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有关部门出具,证明该企业主体资格或其他有关营业存续2年以上 原件 1 纸质 A4 申请人自备 可按照材料来源,自行到相关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申请,不做特定限制。 章程.doc 代表机构变更-资信证明.docx
代表机构名称变更,提供外国(地区)企业存续2年以上的合法营业证明及同外国(地区)企业有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合法营业证明由隶属外国(地区)企业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有关部门出具,证明该企业主体资格或其他有关营业存续2年以上。 ◆驻在场所变更,提供驻在场所合法使用相关文件。 ◆首席代表变更或代表备案,填写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首席代表/代表信息表,提供首席代表/代表的任免文件和其新任首席 原件 1 纸质 A4 申请人自备 可在网上登记时自动生成或参照模板修改,或互联网登录“济南市场监管局”官司网,点击“政务服务”,找到事例样表下载。 代表机构变更-资信证明.docx 外国企业章程.doc
批准机关的批准文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须经批准的,应当取得批准。外国(地区)企业应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逾期申请变更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应报批准机关确认原批准文件的效力或另行报批 原件 1 纸质 A4 政府部门核发 相关变更证明,由政府相关部门出具,当事人自行申请,准备齐全后提交。 批准机关的批准文件 (1).docx 批准机关的批准文件.docx
提交的文件若用外文书写,需提交中文翻译(加盖翻译单位印章),并提交翻译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原件 1 纸质 A4 申请人自备 可按照材料来源,自行到相关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申请,不做特定限制。 翻译营业执照复印件.docx 翻译件.doc
办理变更登记提交登记证,办理备案提交登记证复印件。办理首席代表变更或代表备案还须提交代表证 原件 1 纸质 A4 政府部门核发 政府部门核发(市场监管总局核发) 代表处登记证.jpg 代表处登记证.jpg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受理 接收备案材料 1
备案 审查备案材料 0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山东省人民政府 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50号 0531-51781827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南铁路运输法院 济南市天桥区天成路88号 0531-82424278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无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可否为复印件?
解答 需要提交原件,具体情况可前往现场咨询
问题 是否需要先进行名称核准?
解答 不需要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750号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南厅202窗口
    电话:0531-88811888
    网址:http://www.jinan.gov.cn/col/col57773/index.html?areaCode=370100000000

投诉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750号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南厅咨询台
    电话:0531-88873451
    网址:http://www.jinan.gov.cn/jact/front/mailwrite.do?sysid=21&groupid=247&userids=G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