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奖补发放

基本编码:37201495300101

实施编码:11370126004211489F5372014953001

事项版本:12419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沙河镇人民政府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
权力来源 上级授权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是否网办
网办深度 全程网办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办理时间 工作日星期一到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沙河镇新源街177号沙河镇便民服务中心人社与医保事务窗口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镇(乡、街道)级
法定办结时限 即办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承诺办结时限 当场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承诺符合条件的,补贴资金在在次季度20个工作日内将上季度补贴资金发放到位。
数量限制
结果样本
是否收费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名称:符合政策条件,允许发放补贴。

办理结果类型:其他

送达方式:http://窗口领取公告送达0.公告送达公告送达窗口领取.窗口领取9网站下载.公告送达公告送达0:8088/qlk-web/rest/frame/base/attach/attachAction/getContent?isCommondto=true&attachGuid=f窗口领取窗口领取邮寄送达799窗口领取-9ed7-网站下载898-a公告送达8网站下载-6e邮寄送达0窗口领取网站下载网站下载公告送达0窗口领取89

咨询方式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沙河镇便民服务中心人社与医保事务窗口
电话:0531-84978651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令号(文号) 济政发〔2019〕9号
具体规定内容 二、提高小微企业吸纳就业能力 (九)给予岗位奖补。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和择业期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凭4个月以上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可按每吸纳1人补贴2000元标准领取一次性奖补资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市财政局配合)
原文下载地址 点击查看原文
依据名称 《关于印发小微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奖补办理流程等有关工作流程的通知》
发布令号(文号) 济就字〔2019〕6号
具体规定内容 为抓好《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人社规〔2019〕4号)、《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济政发〔2019〕9号)、《济南市财政局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鲁财社〔2018〕86号文件做好我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济财社〔2019〕25号)等文件的贯彻落实,我们制定了《小微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奖补办理流程》、《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办理流程》、《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办理流程》、《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补贴办理流程》、《企业(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办理流程》、《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办理流程》、《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办理流程》、《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补贴办理流程》、《创业场所租赁补贴办理流程》、《创业孵化补贴办理流程》、《择业期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办理流程》、《创业担保贷款办理流程》、《十大千亿产业企业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办理流程》、《职业介绍补贴办理流程》,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原文下载地址 暂无数据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在济南市行政区域内工商登记注册,招用毕业年度和择业期内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签订1年(含)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须到人社部门备案)并缴纳四个月(含)以上社会保险费(不含补缴)的小微企业。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规格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示例样表 空白样表
小微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奖补申请表、花名册 原件 1 纸质 申请人自备 在济南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官网主页,资料下载模块,小微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奖补相关表格 小微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奖补申请表、花名册.doc 小微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奖补申请表、花名册.doc
毕业证 原件 1 纸质和电子 申请人自备 由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院校发放的毕业证书 738b4710b912c8fc19ad2ac4fa039245d6882159.jpeg 738b4710b912c8fc19ad2ac4fa039245d6882159.jpeg
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原件 1 纸质和电子 A4 政府部门核发 公安部门核发 身份证 (示例样表).docx 身份证(空白样表).docx
银行代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 原件 1 纸质 申请人自备 由代发工资的银行出具 银行代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示例).docx 银行代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docx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受理 小微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奖补发放 0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商河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济南市商河县彩虹路1199号商河县市民服务中心A区二楼211室 0531-84881993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中部片区):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济南市商河县人民法院 (中部片区):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7号: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110号:济南市济阳区新元大街9号;济南市商河县温泉路 1111 号 (中部片区):0531-81691000(历下区);0531-85964813(天桥区);0531-81171234(济阳区);0531-84863506(商河县)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暂无常见问题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沙河镇便民服务中心人社与医保事务窗口
    电话:0531-84978651

投诉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沙河镇便民服务中心“办不成事”反映窗口
    电话:0531-8467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