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商河县龙桑寺镇人民政府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是否网办 | 是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龙桑寺镇增源街1号便民服务大厅1号窗口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镇(乡、街道)级 |
法定办结时限 |
20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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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20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
数量限制 | 无 | ||
结果样本 | 无固定格式.doc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办理结果 |
办理结果名称: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公共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等设施的审批文件 办理结果类型:批文 送达方式:窗口领取,邮寄送达,网站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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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龙桑寺镇增源街1号便民服务大厅1号窗口 电话:0531-84622345 网址:http://www.jinan.gov.cn/col/col57773/index.html?areaCode=370100000000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
发布令号(文号) | - |
具体规定内容 | 未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村庄、集镇规划区的街道、广场、市场和车站等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
原文下载地址 | 暂无数据 |
依据名称 |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
发布令号(文号) | - |
具体规定内容 | 擅自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的街道、广场、市场和车站等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由乡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并可处以罚款。 |
原文下载地址 | 暂无数据 |
依据名称 |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
发布令号(文号) | - |
具体规定内容 | 擅自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的街道、广场、市场和车站等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由乡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并可处以罚款。 |
原文下载地址 | 暂无数据 |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1、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二、在村庄和集镇规划区内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的街道、广场、市场和车站等场所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变更申请表 | 原件 | 1 | 纸质 | A4 | 申请人自备 | 无 | 是 | 无固定格式.xls | 无固定格式.xls |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申请与受理 | 材料审核 | - |
核查与审定 | 核查受理事项,并对核查内容审定 | 20 |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商河县人民政府 | 济南市商河县彩虹路1199号商河县市民服务中心A区二楼211室 | 0531-84881993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商河县人民法院 | 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7号;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110号;济南市济阳区新元大街9号;济南市商河县温泉路1111号 | 0531-81691000(历下区);0531-85964813(天桥区);0531-81171234(济阳区);0531-84863506(商河县)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暂无常见问题
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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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龙桑寺镇增源街1号便民服务大厅1号窗口
电话:0531-84622345
网址:http://www.jinan.gov.cn/col/col57773/index.html?areaCode=370100000000
投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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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龙桑寺镇增源街1号便民服务大厅“办不成事”反映窗口
电话:0531-84640011
网址:http://www.jinan.gov.cn/jact/front/sendback.do?sysid=21&groupid=16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