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初次(换届)备案

基本编码:37301701600101

实施编码:11370126MB286699174373017016001

事项版本:12427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商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服务对象 自然人
权力来源 上级下放
事项类型 行政备案 是否网办
网办深度 全程网办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办理时间 工作日星期一到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办理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彩虹路1199号商河县政务服务大厅二楼综合服务窗口C12窗口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县级
法定办结时限 20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20 工作日
数量限制
结果样本
是否收费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快递申请,网上办理,上门服务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名称:业主委员会备案

办理结果类型:其他

送达方式:无

咨询方式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彩虹路1199号商河县政务服务大厅二楼综合服务窗口C12窗口
电话:0531-84860938
网址:http://www.jinan.gov.cn/col/col57773/index.html?areaCode=370100000000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
发布令号(文号) 2009年1月8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21年12月3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山东省动物防疫条例〉等七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具体规定内容 第三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十日内,持下列资料向物业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一)业主大会会议决议;(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三)管理规约;(四)业主委员会成员名单和基本情况;(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物业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前款规定资料之日起十日内,对符合条件的发给业主委员会备案证明,并出具业主委员会刻制印章证明。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刻制、使用、管理印章和开立账户。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业主委员会成员发生变更的,业主委员会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告知物业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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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
发布令号(文号) 2009年1月8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21年12月3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山东省动物防疫条例〉等七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具体规定内容 第三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十日内,持下列资料向物业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一)业主大会会议决议;(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三)管理规约;(四)业主委员会成员名单和基本情况;(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物业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前款规定资料之日起十日内,对符合条件的发给业主委员会备案证明,并出具业主委员会刻制印章证明。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刻制、使用、管理印章和开立账户。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业主委员会成员发生变更的,业主委员会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告知物业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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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符合法律法规,材料齐全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规格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示例样表 空白样表
管理规约 原件 1 纸质 A4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管理规约(参考文本).doc 管理规约(参考文本).doc
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 A4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结果公告.doc 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结果公告.doc
业主委员会成立(换届)备案申请表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 A4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业主委员会成立(换届)备案申请表 示例样表.docx 业主委员会成立(换届)备案申请表 示例样表.docx
业主大会会议决议 原件 1 纸质 A4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业主大会决议情况说明.doc 业主大会决议情况说明.doc
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和基本情况 原件 1 纸质 A4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业主委员会成员名单和基本情况.doc 业主委员会成员名单和基本情况.doc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原件 1 纸质 A4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参考文本).doc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参考文本).doc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关于业主大会召开情况的说明 原件 1 纸质 A4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关于业主大会召开的情况说明.doc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关于业主大会召开的情况说明.doc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备案办结 出具批复 0
审核 审查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20
受理 受理材料,检查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0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商河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济南市商河县彩虹路1199号商河县市民服务中心A区二楼211室 0531-84881993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中部片区):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济南市商河县人民法院 (中部片区):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7号: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110号:济南市济阳区新元大街9号;济南市商河县温泉路 1111 号 (中部片区):0531-81691000(历下区);0531-85964813(天桥区);0531-81171234(济阳区):0531-84863506(商河县)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业主委员会成立备案材料
解答 1、业主委员会电话号码表;2、成立业主委员会报告;3、筹备组第一次会议;筹备组成公告;5、筹备组第二次会议;6、业主大会投票权公告;业主大会议事规则;8、业主规约;9、业主大会议程;10、业主委员会选票、表决票检票、交票结果;11、关于委员会选举、表决结果的通报;12、业主委员会选票、表决票原件。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彩虹路1199号商河县政务服务大厅二楼综合服务窗口C12窗口
    电话:0531-84860938
    网址:http://www.jinan.gov.cn/col/col57773/index.html?areaCode=370100000000

投诉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彩虹路1199号商河县政务服务大厅一楼 “办不成事”反映窗口
    电话:0531-84865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