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证明办理(公民身份证号码更正证明)

基本编码:37200914900401

实施编码:11370126004211059M4372009149004

事项版本:12427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商河县公安局 服务对象 自然人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是否网办
网办深度 在线预审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办理时间 工作日星期一到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彩虹路1111号商河县公安综合服务分厅(商中路、许商派出所)、 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贾庄镇绿洲路666号(贾庄派出所)、 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玉皇庙镇府前街177号(玉皇庙派出所)、 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郑路镇增源街1239号(郑路派出所)、 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孙集镇祥泰路299号(孙集派出所)、 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龙桑寺镇府前街1617号(龙桑寺派出所)、 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白桥镇和谐路1212号(白桥派出所)、 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韩庙镇兴商西路1155号(韩庙派出所)、 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沙河镇新源街465号(沙河派出所)、 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张坊镇希望街1333号(张坊派出所)、 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怀仁镇仁民街217号(怀仁派出所)、 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殷巷镇开源大街1020号(殷巷派出所)、 山东省济南市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经济开发区科源街4077号(开发区派出所)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县级
法定办结时限 即办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承诺办结时限 当场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数量限制
结果样本
是否收费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名称:户籍证明办理(公民身份证号码更正证明)

办理结果类型:其他

送达方式:无

咨询方式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彩虹路1111号商河县智慧城市管理中心大厅户政管理科综合服务窗口
电话:0531-85088631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关于印发<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令号(文号) 公通字〔2016〕21号
具体规定内容 二、公民在办理相关社会事务时,无法用法定身份证件证明的事项,需要公安派出所开具相关证明的,由公安派出所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办理。主要包括下列9类情形: 1、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更正证明。公民更正或者变更姓名、性别、民族成份、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等5项户口登记项目内容,或者因户口迁移,凭居民户口簿无法证明的事项,需要开具相应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应当查阅户籍档案并出具。
原文下载地址 点击查看原文
依据名称 《关于印发<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令号(文号) 公通字〔2016〕21号
具体规定内容 二、公民在办理相关社会事务时,无法用法定身份证件证明的事项,需要公安派出所开具相关证明的,由公安派出所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办理。主要包括下列9类情形: 1、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更正证明。公民更正或者变更姓名、性别、民族成份、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等5项户口登记项目内容,或者因户口迁移,凭居民户口簿无法证明的事项,需要开具相应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应当查阅户籍档案并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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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因公民身份号码重错号情况,重新编制公民身份号码的。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规格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示例样表 空白样表
因重、错号导致公民身份号码发生变化的证明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和电子 A4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微信图片_20230428145552.jpg 微信图片_20230428145552.jpg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申请 因重、错号导致公民身份号码发生变化的 0
办理出具 出具统一制定的证明,方便群众在各用号部门办理公民身份号码变更手续 0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商河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济南市商河县彩虹路1199号商河县市民服务中心A区二楼211室 0531-84881993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中部片区):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济南市商河县人民法院 (中部片区):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7号: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110号:济南市济阳区新元大街9号;济南市商河县温泉路 1111 号 (中部片区):0531-81691000(历下区);0531-85964813(天桥区);0531-81171234(济阳区):0531-84863506(商河县)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暂无常见问题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彩虹路1111号商河县智慧城市管理中心大厅户政管理科综合服务窗口
    电话:0531-85088631

投诉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彩虹路1111号商河县智慧城市管理中心大厅户政管理科投诉窗口
    电话:0531-84880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