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对辞退和除名违规律师处理结果的备案

基本编码:37301200600103

实施编码:1137012600452684334373012006001

事项版本:12401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商河县司法局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其他组织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事项类型 行政备案 是否网办
网办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办理时间 工作日星期一到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彩虹路1199号商河县政务服务大厅2楼公共法律服务区法律援助C03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县级
法定办结时限 30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7 工作日
数量限制
结果样本
是否收费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名称:律师事务所对辞退和除名违规律师处理结果的备案

办理结果类型:无

送达方式:无

咨询方式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彩虹路1199号商河县政务服务大厅2楼公共法律服务区法律援助C03 - C03
电话:0531-84881857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发布令号(文号) 2008年7月18日司法部令第111号发布,根据2018年12月5日《司法部关于修改〈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具体规定内容 第四十三条 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违规律师辞退和除名制度,对违法违规执业、违反本所章程及管理制度或者年度考核不称职的律师,可以将其辞退或者经合伙人会议通过将其除名,有关处理结果报所在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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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发布令号(文号) 2008年7月18日司法部令第111号发布,根据2018年12月5日《司法部关于修改〈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具体规定内容 第二十四条 律师事务所设立申请人应当在领取执业许可证后的六十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办理税务登记,……并将刻制的律师事务所公章、财务章印模和开立的银行账户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备案。 第四十三条 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违规律师辞退和除名制度,对违法违规执业、违反本所章程及管理制度或者年度考核不称职的律师,可以将其辞退或者经合伙人会议通过将其除名,有关处理结果报所在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备案。
原文下载地址 点击查看原文
依据名称 《律师事务所名称管理办法》
发布令号(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第120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二十一条 第二款 律师事务所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将本所名称译成外文。律师事务所外文名称,应当自决定使用之日起15日内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备案。外文名称违反译文规则的,备案机关应当责令其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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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受理条件

内容真实,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规格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示例样表 空白样表
律师事务所对辞退和除名违规律师处理结果的备案表 原件 1 纸质和电子 A4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律师事务所对辞退和除名违规律师处理结果的备案表(示例范本).doc 律师事务所对辞退和除名违规律师处理结果的备案表(空表样表).doc
合伙人会议关于辞退或除名违规律师的决议 原件 1 纸质和电子 A4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合伙人会议关于辞退或除名违规律师的决议(示例范本) .docx 合伙人会议关于辞退或除名违规律师的决议(空表样表).docx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受理 受理 2
审核 审核 3
备案 备案 2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商河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济南市商河县彩虹路1199号商河县市民服务中心A区二楼211室 0531-84881993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商河县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7号;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110号;济南市济阳区新元大街9号;济南市商河县温泉路1111号 0531-81691100或0531-81691164(历下区)0531-85964813(天桥区);0531-58296539(济阳区);0531-84863506(商河县)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暂无常见问题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彩虹路1199号商河县政务服务大厅2楼公共法律服务区法律援助C03 - C03
    电话:0531-84881857

投诉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彩虹路1199号商河县政务服务大厅一楼“办不成事”反映窗口
    电话:0531-84880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