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商河县医疗保障局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是否网办 | 是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彩虹路1199号商河县政务服务大厅二楼D04—D07医保综合窗口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法定办结时限 | 1 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当场 |
数量限制 | 无 | ||
结果样本 | 无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办理结果 |
办理结果名称:备案通过 办理结果类型:无 送达方式: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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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彩虹路1199号商河县政务服务大厅二楼D04—D07医保综合窗口 电话:0531-58692603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意见>》 |
发布令号(文号) | 医保发〔2021〕5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三)基本待遇支付政策 2.2门诊慢特病:……对罹患慢性病需要长期服药或者患重特大疾病需要长期门诊治疗,导致自负费用较高的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给予门诊救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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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意见》 |
发布令号(文号) | 医保发〔2021〕5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三、待遇清单 (二)基本政策。确保基本制度规范运行的遵循和依据。主要包括参保政策、筹资政策、待遇支付政策等。参保政策主要包括参保人群范围、资助参保政策等。筹资政策主要包括筹资渠道、缴费基数、基准费率(标准)等。待遇支付政策包括基本医疗保险、纳入清单管理的补充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待遇支付政策。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政策分为住院、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支付政策,主要包括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等基准待遇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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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实施医保便民服务二十项措施的通知》 |
发布令号(文号) | 鲁医保办发〔2023〕14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二、主要任务 (三)推行部分服务事项“免申即享”。 12.推行门诊慢特病待遇认定“免申即享”。对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恶性肿瘤放化疗等病种,参保群众出院结算后,由医疗机构直接发起门诊慢性病待遇认定,属地医保经办机构线上确认,参保群众即可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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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符合条件的参保人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确诊病历、检查化验报告 | 原件或复印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清晰 | 其他 | 就诊过程自动生成 | 是 |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示例样表)(1).jpg |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示例样表)(1).jpg |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决定 | 符合门诊慢特病备案条件,办理备案 | 0 |
审查 | 审查病历、检查化验报告 | 0 |
受理 | 受理参保人提交的病历、检查化验报告 | 0 |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商河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 济南市商河县彩虹路1199号商河县市民服务中心A区二楼211室 | 0531-84881993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商河县人民法院 | 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7号;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110号;济南市济阳区新元大街9号;济南市商河县温泉路1111号 | 0531-81691100或0531-81691164(历下区)0531-85964813(天桥区);0531-58296539(济阳区);0531-84863506(商河县)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暂无常见问题
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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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彩虹路1199号商河县政务服务大厅二楼D04—D07医保综合窗口
电话:0531-58692603
投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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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彩虹路1199号商河县政务服务大厅一楼“办不成事”反映窗口
电话:0531-84885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