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实施主体 | 商河县交通运输局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是否网办 | 是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运行系统 | 市级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 办理地点 | 济南市商河县钱铺钱隆汽贸北临超限超载稽查站院内交通运输局运政服务大厅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分级管理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 |
承诺办结时限 |
4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
数量限制 | 无 | ||
结果样本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本.jpg;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jpg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办理结果 |
办理结果名称: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办理结果类型:证照 送达方式: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济南市商河县钱铺钱隆汽贸北临超限超载稽查站院内交通运输局运政服务大厅 电话:0531-84880552 网址:http://www.jinan.gov.cn/jact/front/sendback.do?sysid=21&groupid=1672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
制定机关 | 山东省人大 |
发布令号(文号) | (2010年11月通过,2020年11月第四次修订)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二十一条:从事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经营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或者县(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企业法人资格......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综合考虑企业条件、运力配置、社会公众出行需求等因素,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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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令 |
发布令号(文号) | 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5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十四条 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实行特许经营,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规模经营、适度竞争的原则,综合考虑运力配置、社会公众需求、社会公众安全等因素,通过服务质量招投标的方式选择运营企业,授予城市公共汽电车线路运营权;不符合招投标条件的,由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择优选择取得线路运营权的运营企业。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应当与取得线路运营权的运营企业签订线路特许经营协议。城市公共汽电车线路运营权实行无偿授予,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不得拍卖城市公共汽电车线路运营权。运营企业不得转让、出租或者变相转让、出租城市公共汽电车线路运营权。 第十五条 申请城市公共汽电车线路运营权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二)具有符合运营线路要求的运营车辆或者提供保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车辆的承诺书;(三)具有合理可行、符合安全运营要求的线路运营方案;(四)具有健全的经营服务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五)具有相应的管理人员和与运营业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六)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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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一)有企业法人资格; (二)有符合运营要求的车辆、设施和资金; (三)有符合规定的驾驶人员以及与运营业务相适应的其他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 (四)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措施。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经营申请表 | 原件 | 0 | 电子 | 无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是 | 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经营申请表 (示例样表).docx | 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经营申请表.docx |
法定代表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 原件 | 0 | 电子 | 无 | 政府部门核发 | 各级公安部门 | 是 | 法定代表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示例样表).jpg | 无 |
授权委托书 | 原件 | 0 | 电子 | 无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否 | 授权委托书(示例样本).doc | 授权委托书.doc |
符合运营要求的公交车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 原件 | 0 | 电子 | 无 | 政府部门核发 | 各级公安部门 | 否 | 符合运营要求的公交车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示例样表).jpg | 无 |
符合规定的驾驶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正证)(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 原件 | 0 | 电子 | 无 | 政府部门核发 | 各级公安部门 | 否 | 符合规定的驾驶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正证)(示例样表).jpg | 无 |
拟投入车辆和拟聘用驾驶员承诺 | 原件 | 0 | 电子 | 无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否 | 拟投入车辆和拟聘用驾驶员承诺(示例样本).docx | 拟投入车辆和拟聘用驾驶员承诺.docx |
企业管理制度文本 | 原件 | 0 | 电子 | 无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是 | 企业管理制度文本(示例样表).rar | 无 |
专业人员、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 原件 | 0 | 电子 | 无 | 政府部门核发 | 交通运输部门 | 是 | 专业人员、管理人员资格证书(示例样表).png | 无 |
设施和资金情况说明 | 原件 | 0 | 电子 | 无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是 | 设施和资金情况说明 (示例样本).docx | 设施和资金情况说明.docx |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受理 | 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 即办 | 《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
审查 | 对申请材料进行实质性审核 | 2个工作日 | 《审查意见书》 |
决定 | 对申请事项作出审批决定 | 1个工作日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商河县人民政府 | 商河县明辉路119号 | 0531-84881993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商河县人民法院、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天桥区人民法院、济阳区人民法院 | 济南市商河县鑫源路10号、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7号、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110号、济南市济阳区新元大街9号 | 0531-84863506(商河县法院)、0531-81691000(历下区法院)、0531-85964813(天桥区法院)、0531-81171234(济阳区法院)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 咨询电话 |
解答 | 0531-84880552 |
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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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地址:济南市商河县钱铺钱隆汽贸北临超限超载稽查站院内交通运输局运政服务大厅
电话:0531-84880552
网址:http://www.jinan.gov.cn/jact/front/sendback.do?sysid=21&groupid=1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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