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实施主体 | 商河县文化和旅游局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是否网办 | 是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运行系统 | 市级 |
办理时间 |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 办理地点 | 济南市商河县田园路与彩虹路交界处东北角商河县政务服务大厅A区三楼综合窗口E09窗口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办理方式 | 转报件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分级管理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 |
承诺办结时限 |
4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
数量限制 | 无 | ||
结果样本 | 无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办理结果 |
办理结果名称:初审意见书 办理结果类型:批文 送达方式:邮寄送达、其他、窗口领取 |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济南市商河县田园路与彩虹路交界处东北角商河县政务服务大厅A区三楼综合窗口E09窗口 邮寄地址:济南市商河县田园路与彩虹路交界处东北角商河县政务服务大厅A区三楼综合窗口E09窗口 电话:15698013907 网址:http://www.jinan.gov.cn/jact/front/sendback.do?sysid=21&groupid=1672 电子邮箱:zouliangang9158@shandong.cn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
制定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发布令号(文号) | 国务院令第228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设立电视剧制作单位,应当经国务院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批准,取得电视剧制作许可证后,方可制作电视剧。 电视剧的制作和播出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规定。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依据名称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 |
制定机关 |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
发布令号(文号) |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34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由省级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核发。其他机构向所在地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逐级审核后,报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批。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或市级以上广播电视台,申请的电视剧剧目须已获得总局电视剧拍摄制作备案公示;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申请表 | 原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A4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是 | 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申领登记表(示例样表).doc | 3.《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申请表(新).doc |
书面申请报告 | 原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A4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是 | 申请报告.doc | 无 |
编剧授权书 | 复印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A4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是 | 编剧授权委托书.doc | 无 |
合同或合作意向书 | 复印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A4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是 | 合同或意向书.doc | 无 |
制作资金落实证明 | 原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A4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是 | 资金落实情况.doc | 无 |
营业执照(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 复印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无 | 政府部门核发 | 政府部门核发 | 是 | 营业执照.jpg | 无 |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受理 | 审核是否符合受理条件,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出具是否受理意见。 | 1个工作日 | 出具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
审核 | 审核是否符合条件,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及相关规定,提出审核意见,报分管领导审签。 | 2个工作日 | 提出初步办理意见,报分管领导审签。 |
决定 | 依据初审意见,做出是否同意上报的意见。 | 1个工作日 | 做出是否同意上报的意见 |
办结 | 根据分管领导审签意见,办结事项。 | 1个工作日 | 同意的出具同意上报意见书,不同意的出具不予上报意见书,并将办理结果送达申请人。 |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商河县人民政府 | 商河县明辉路119号 | 0531-84881993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商河县人民法院、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天桥区人民法院、济阳区人民法院 | 市济南市商河县鑫源路10号、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7号、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110号、济南市济阳区新元大街9号 | 0531-84863506(商河县法院)、0531-81691000(历下区法院)、0531-85964813(天桥区法院)、0531-81171234(济阳区法院)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 申请电视剧乙种证需提交哪些材料 |
解答 | 参见材料目录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济南市商河县田园路与彩虹路交界处东北角商河县政务服务大厅A区三楼综合窗口E09窗口
邮寄地址:济南市商河县田园路与彩虹路交界处东北角商河县政务服务大厅A区三楼综合窗口E09窗口
电话:15698013907
网址:http://www.jinan.gov.cn/jact/front/sendback.do?sysid=21&groupid=1672
电子邮箱:zouliangang9158@shandon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