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实施主体 | 中共商河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 服务对象 | 社会组织法人 |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 事项类型 | 行政备案 | 是否网办 | 是 |
| 网办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星期一到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彩虹路1199号商河县政务服务大厅3楼市场准入服务区市场准入综合受理E11、E10、E12 |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县级 |
| 法定办结时限 | 1 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当场 |
| 数量限制 | 无 | ||
| 结果样本 | 无 |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办理结果 |
办理结果名称:同意备案的文件 办理结果类型:其他 送达方式: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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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彩虹路1199号商河县政务服务大厅三楼市场准入服务区E10-E12窗口 电话:0531-848829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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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依据名称 | 《山东省宗教事务条例》 |
| 发布令号(文号) | 2011年9月29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2019年7月26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修订 |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三十条 宗教教职人员到所在县(市、区)行政区域以外主持宗教活动,应当事先征得活动举办地宗教团体同意,并由活动举办地宗教团体或者宗教活动场所报当地县(市、区)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 依据名称 | 《山东省宗教事务条例》 |
| 发布令号(文号) | 2011年9月29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2019年7月26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修订 |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三十条 宗教教职人员到所在县(市、区)行政区域以外主持宗教活动,应当事先征得活动举办地宗教团体同意,并由活动举办地宗教团体或者宗教活动场所报当地县(市、区)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受理条件
宗教教职人员到所在县(市、区)行政区域以外主持宗教活动,应当事先征得活动举办地宗教团体同意,并由活动举办地宗教团体或者宗教活动场所报当地县(市、区)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申报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 宗教教职人员到任职所在地县(市、区)行政区域以外主持宗教活动备案表 | 原件 | 3 | 纸质和电子 | A4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据实提供 | 是 | 附表3.宗教教职人员到任职所在地县(市、区)行政区域以外主持宗教活动备案表.docx | 附表3.宗教教职人员到任职所在地县(市、区)行政区域以外主持宗教活动备案表.docx |
| 拟到任职所在地县(市、区)行政区域以外主持宗教活动宗教教职人员的户口簿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宗教教职人员证书复印件 | 复印件 | 1 | 纸质 | A4 | 政府部门核发 | 公安机关核发,省、市宗教团体核发 | 是 | 身份证复印件.jpeg | 户口簿复印件.jpg |
办理流程
|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 办结 | 对宗教教职人员到任职所在地县(市、区)行政区域以外主持宗教活动作是否备案决定 | 0 |
| 受理 | 对提交的备案材料进行受理审查 | 0 |
| 申请 | 宗教教职人员提交到任职所在地县(市、区)行政区域以外主持宗教活动备案申请材料 | 0 |
流程图
法律救济
|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 商河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 济南市商河县彩虹路1199号商河县市民服务中心A区二楼211室 | 0531-84881993 |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商河县人民法院 | 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7号;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110号;济南市济阳区新元大街9号;济南市商河县温泉路1111号 | 0531-81691100或0531-81691164(历下区)0531-85964813(天桥区);0531-58296539(济阳区);0531-84863506(商河县)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 问题 | 是否可以不经过拟举办地宗教团体同意? |
| 解答 | 不可以。 |
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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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彩虹路1199号商河县政务服务大厅三楼市场准入服务区E10-E12窗口
电话:0531-84882987
投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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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彩虹路1199号商河县政务服务大厅一楼“办不成事”反映窗口
电话:0531-84881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