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实施主体 | 商河县教育体育局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是否网办 | 是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运行系统 | 市级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 办理地点 | 济南市商河县田园路与彩虹路交界处东北角商河县政务服务大厅三楼综合窗口E09窗口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 |
承诺办结时限 |
4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
数量限制 | |||
结果样本 | 无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办理结果 |
办理结果名称:发放证书 办理结果类型:证照 送达方式:窗口领取 |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济南市商河县田园路与彩虹路交界处东北角商河县政务服务大厅三楼综合窗口E09窗口 电话:053184882106 网址:http://www.jinan.gov.cn/jact/front/sendback.do?sysid=21&groupid=1672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 |
制定机关 | 国家体育总局令 |
发布令号(文号) | 2015年9月国家体育总局令第21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八条:“承接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体育主管部门一级裁判员技术等级认证工作职能的省级单项协会,可负责本地区相应运动项目一级(含)以下裁判员的技术等级认证等管理工作。承接地(市)、县级政府体育主管部门二、三级裁判员技术等级认证工作职能的同级地方单项协会,可负责相应运动项目二级、三级裁判员的技术等级认证等管理工作。”第九条:“地方有关单项协会组织不健全的,应由相应的地方政府体育主管部门按照本办法的各项规定负责本地区相应项目的裁判员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依据名称 | 《山东省体育局关于印发山东省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
制定机关 | 山东省体育局 |
发布令号(文号) | 鲁体青字〔2016〕22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四条:“省各运动项目管理单位、省单项体育协会或具备审核认证资格的其他授权单位(以下简称裁判员等级审核认证单位)负责本项目全省范围内一级裁判员的资格认证、培训、考核、注册、选派、奖罚等(以下简称技术等级认证)工作;市级运动项目管理单位、单项体育协会或具备审核认证资格的其他授权单位负责本地区、本项目的二级裁判员技术等级认证工作和上级运动项目管理单位、单项体育协会交予的其他裁判员技术等级认证工作。市级体育行政部门可以授权县级体育行政部门负责三级裁判员等级认证工作。” 第五条:“市级运动项目管理单位或单项体育协会组织不健全的,由本行政区域的市级体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相应项目的裁判员技术等级认证工作。”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三级裁判员技术等级认证标准:年满18周岁中国公民,具备高中以上学历,能够掌握和运用本项目竞赛规则和裁判法,经培训并考核合格者。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中国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已关联电子证照证明,可免提交)(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 原件 | 1 | 纸质 | 无 | 申请人自备 | 县级公安部门核发 | 是 | 裁判员等级示范表.doc | 申请表样表.doc |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受理 | 审核申请人提供的材料 | 当场或1个工作日 |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 |
审核 | 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复审 | 2日 | 复审 |
审签 | 领导审批 | 2日 | 批准或不予批准意见 |
出具审批结果 | 发放三级裁判员证书 | 0日 | 办结 |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商河县人民政府 | 商河县明辉路119号 | 0531-84881993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商河县人民法院、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天桥区人民法院、济阳区人民法院 | 济南市商河县鑫源路10号、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7号、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110号、济南市济阳区新元大街9号 | 联系电话:0531-84863506(商河县法院)、0531-81691000(历下区法院)、0531-85964813(天桥区法院)、0531-81171234(济阳区法院)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 是否收费 |
解答 | 不收费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济南市商河县田园路与彩虹路交界处东北角商河县政务服务大厅三楼综合窗口E09窗口
电话:053184882106
网址:http://www.jinan.gov.cn/jact/front/sendback.do?sysid=21&groupid=1672
-
权责清单 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