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质量事故调查、调查结果批准

基本编码:37101900300101

实施编码:1137012649316061874371019003001

事项版本:12433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商河县水务局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行政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是否网办
网办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办理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彩虹路1199号商河县政务服务大厅3楼工程建设服务区工程建设综合受理E08、E07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县级
法定办结时限 20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8 工作日
数量限制
结果样本
是否收费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名称:批复/备案表

办理结果类型:其他

送达方式:无

咨询方式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彩虹路1199号商河县政务服务大厅三楼工程建设服务区E07-E08窗口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彩虹路1199号商河县政务服务大厅三楼工程建设服务区E07-E08窗口
电话:0531-84889936
网址:http://www.jinan.gov.cn/col/col57773/index.html?areaCode=370100000000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
发布令号(文号) 水利部令第9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十五条 一般事故由项目法人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调查,调查结果报项目主管部门核备。 第十六条 较大质量事故由项目主管部门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调查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并报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备。
原文下载地址 点击查看原文
依据名称 《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
发布令号(文号) 水利部令第9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十五条 一般事故由项目法人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调查,调查结果报项目主管部门核备。 第十六条 较大质量事故由项目主管部门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调查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并报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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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受理条件

1.项目法人或项目主管部门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或调查组,已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财产损失情况和对后续工程的影响;2.已组织专家进行技术鉴定;3.已查明查明事故的责任单位和主要责任者应负的责任;4.已提出工程处理和采取措施的建议;5.已提出对责任单位和责任者的处理建议;6.已编写事故调查报告。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规格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示例样表 空白样表
调查报告 原件或复印件 2 纸质和电子 A4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可下载空白表格填写 调查报告示例.pdf 水利工程质量事故调查报告.doc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办结 对事故调查报告进行批复、备案 4
审查 对事故调查报告进行审查 12
受理 受理事故调查报告 2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商河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济南市商河县彩虹路1199号商河县市民服务中心A区二楼211室 0531-84881993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商河县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7号;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110号;济南市济阳区新元大街9号;济南市商河县温泉路1111号 0531-81691100或0531-81691164(历下区)0531-85964813(天桥区);0531-58296539(济阳区);0531-84863506(商河县)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事故调查报告不规范不准确不全面
解答 1.要严格按照报告的格式、内容规范编写;2.事故发生的经过、造成后果分析评估、原因分析和事故结论要准确;3.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全面准确,处理建议要得当;4.事故防范、整改措施和质量与安全建议是否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问题 事故调查报告如何上传电子版
解答 需上传加盖单位印章的事故调查报告扫描件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彩虹路1199号商河县政务服务大厅三楼工程建设服务区E07-E08窗口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彩虹路1199号商河县政务服务大厅三楼工程建设服务区E07-E08窗口
    电话:0531-84889936
    网址:http://www.jinan.gov.cn/col/col57773/index.html?areaCode=370100000000

投诉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彩虹路1199号商河县政务服务大厅一楼“办不成事”反映窗口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彩虹路1199号商河县政务服务大厅一楼“办不成事”反映窗口
    电话:0531-84881635
    网址:http://www.jinan.gov.cn/jact/front/sendback.do?sysid=21&groupid=16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