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实施主体 | 商河县水务局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行政机关 |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是否网办 | 是 |
| 网办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彩虹路1199号商河县政务服务大厅3楼工程建设服务区工程建设综合受理E08、E07 |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县级 |
| 法定办结时限 | 20 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8 工作日 |
| 数量限制 | 无 | ||
| 结果样本 | 无 |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办理结果 |
办理结果名称:批复/备案表 办理结果类型:其他 送达方式: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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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彩虹路1199号商河县政务服务大厅三楼工程建设服务区E07-E08窗口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彩虹路1199号商河县政务服务大厅三楼工程建设服务区E07-E08窗口 电话:0531-84889936 网址:http://www.jinan.gov.cn/col/col57773/index.html?areaCode=37010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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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依据名称 | 《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 |
| 发布令号(文号) | 水利部令第9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十五条 一般事故由项目法人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调查,调查结果报项目主管部门核备。 第十六条 较大质量事故由项目主管部门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调查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并报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备。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 依据名称 | 《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 |
| 发布令号(文号) | 水利部令第9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十五条 一般事故由项目法人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调查,调查结果报项目主管部门核备。 第十六条 较大质量事故由项目主管部门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调查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并报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备。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受理条件
1.项目法人或项目主管部门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或调查组,已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财产损失情况和对后续工程的影响;2.已组织专家进行技术鉴定;3.已查明查明事故的责任单位和主要责任者应负的责任;4.已提出工程处理和采取措施的建议;5.已提出对责任单位和责任者的处理建议;6.已编写事故调查报告。
申报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 调查报告 | 原件或复印件 | 2 | 纸质和电子 | A4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可下载空白表格填写 | 是 | 调查报告示例.pdf | 水利工程质量事故调查报告.doc |
办理流程
|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 办结 | 对事故调查报告进行批复、备案 | 4 |
| 审查 | 对事故调查报告进行审查 | 12 |
| 受理 | 受理事故调查报告 | 2 |
流程图
法律救济
|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 商河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 济南市商河县彩虹路1199号商河县市民服务中心A区二楼211室 | 0531-84881993 |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商河县人民法院 | 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7号;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110号;济南市济阳区新元大街9号;济南市商河县温泉路1111号 | 0531-81691100或0531-81691164(历下区)0531-85964813(天桥区);0531-58296539(济阳区);0531-84863506(商河县)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 问题 | 事故调查报告不规范不准确不全面 |
| 解答 | 1.要严格按照报告的格式、内容规范编写;2.事故发生的经过、造成后果分析评估、原因分析和事故结论要准确;3.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全面准确,处理建议要得当;4.事故防范、整改措施和质量与安全建议是否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
| 问题 | 事故调查报告如何上传电子版 |
| 解答 | 需上传加盖单位印章的事故调查报告扫描件 |
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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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彩虹路1199号商河县政务服务大厅三楼工程建设服务区E07-E08窗口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彩虹路1199号商河县政务服务大厅三楼工程建设服务区E07-E08窗口
电话:0531-84889936
网址:http://www.jinan.gov.cn/col/col57773/index.html?areaCode=370100000000
投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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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彩虹路1199号商河县政务服务大厅一楼“办不成事”反映窗口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彩虹路1199号商河县政务服务大厅一楼“办不成事”反映窗口
电话:0531-84881635
网址:http://www.jinan.gov.cn/jact/front/sendback.do?sysid=21&groupid=16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