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平阴县公安局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是否网办 | 是 |
网办深度 | 在线预审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函山路2号,平阴县政务服务大厅综合服务分厅5号-8号窗口。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五岭路116号,榆山第一派出所户籍窗口;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榆山路143号,榆山第二派出所户籍窗口;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振兴街356号,锦水派出所户籍窗口;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翠东路366号,安城派出所户籍窗口;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孔村镇龙山路145号,孔村派出所户籍窗口;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孝直镇南李庄村,孝直派出所户籍窗口;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洪范池镇洪范池路45号,洪范派出所户籍窗口;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东阿镇兴东大街11号,东阿派出所户籍窗口;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玫瑰镇翠屏山路169号,玫瑰派出所户籍窗口。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法定办结时限 | 1 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当场 |
数量限制 | 无 | ||
结果样本 | 临时身份证.docx | ||
是否收费 | 是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办理结果 |
办理结果名称:临时身份证 办理结果类型:证照 送达方式: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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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榆山第一派出所: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五岭路116号;榆山第二派出所: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榆山路143号;锦水派出所: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振兴街356号;安城派出所: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翠东路366号;孔村派出所: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孔循镇龙山路145号;孝直派出所: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孝直镇李庄村;洪范派出所: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洪范池镇洪范池路45号;东阿派出所: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东阿镇兴东大街11号;玫瑰派出所: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玫瑰镇翠屏山路169号。 电话:0531-85088215,0531-85088225,0531-85088235,0531-85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 |
发布令号(文号) | 公安部令第78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二条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 |
发布令号(文号) | 公安部令第78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二条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 |
发布令号(文号) | 公安部令第78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二条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
发布令号(文号) |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号公布;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决定》修正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二条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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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收费项目: 临时身份证
收费标准: 10元
收费依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 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
依据内容: 一、考虑到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采用非接触式集成电路技术、密码技术、防伪膜和辟线等印刷技术,使用了改性聚脂等环保材料,制作成本大幅度提高,因此,同意公安机关对申领、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对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40元。 公安机关为居民办理临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为每证10元。 二、上述收费标准仅适用于居民申领、换领及丢失补领、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办理临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居民申领、换领及丢失补领、损坏换领防伪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仍按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防伪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1995]873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收费单位应按规定到指定的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并使用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 四、收费单位要严格按照上述规定收费,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加收其他任何费用,并自觉接受价格、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上述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执行。
受理条件
第二条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 原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无特定规格要求 | 申请人自备 | 个人自备 | 是 | 临时身份证.docx | 临时身份证.docx |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制作/发放 | 制作/发放证件,按照标准缴纳工本费。 | 0 |
审核 | 对制证信息进行审批和签发。 | 0 |
受理 | 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系统自动获取制证受理信息,无需申请者提交。 | 0 |
申请 | 申请人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向窗口提出申请。 | 0 |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平阴县人民政府 | 济南市平阴县榆山街道榆山路茂昌银座D座17楼司法局1703室 | 0531-87883696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平阴县人民法院 | 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197号;济南市槐荫区经六路978号;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5869号;济南市平阴县青龙路119号 | 0531-82567112(市中区);0531-85030065(槐荫区);0531-87222926(长清区);0531-87855780或0531-87855662(平阴县)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 什么条件下可以办理临时身份证? |
解答 | 公民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向公安派出所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榆山第一派出所: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五岭路116号;榆山第二派出所: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榆山路143号;锦水派出所: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振兴街356号;安城派出所: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翠东路366号;孔村派出所: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孔循镇龙山路145号;孝直派出所: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孝直镇李庄村;洪范派出所: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洪范池镇洪范池路45号;东阿派出所: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东阿镇兴东大街11号;玫瑰派出所: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玫瑰镇翠屏山路169号。
电话:0531-85088215,0531-85088225,0531-85088235,0531-85
投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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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函山路2号
电话:0531-85088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