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平阴县公安局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是否网办 | 是 |
网办深度 | 在线核验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五岭路116号,榆山第一派出所户籍窗口;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榆山路143号,榆山第二派出所户籍窗口;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振兴街356号,锦水派出所户籍窗口;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翠东路366号,安城派出所户籍窗口;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孔村镇龙山路145号,孔村派出所户籍窗口;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孝直镇南李庄村,孝直派出所户籍窗口;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洪范池镇洪范池路45号,洪范派出所户籍窗口;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东阿镇兴东大街11号,东阿派出所户籍窗口;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玫瑰镇翠屏山路169号,玫瑰派出所户籍窗口。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法定办结时限 |
即办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 |
承诺办结时限 |
当场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
数量限制 | 无 | ||
结果样本 | 无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办理结果 |
办理结果名称:居民户口簿 办理结果类型:其他 送达方式: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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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五岭路116号,榆山第一派出所户籍窗口;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榆山路143号,榆山第二派出所户籍窗口;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振兴街356号,锦水派出所户籍窗口;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翠东路366号,安城派出所户籍窗口;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孔村镇龙山路145号,孔村派出所户籍窗口;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孝直镇南李庄村,孝直派出所户籍窗口;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洪范池镇洪范池路45号,洪范派出所户籍窗口;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东阿镇兴东大街11号,东阿派出所户籍窗口;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玫瑰镇翠屏山路169号,玫瑰派出所户籍窗口。 电话:0531-85088077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
发布令号(文号) | 1958年1月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十一次会议通过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三条 第一款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第十七条 第一款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核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
发布令号(文号) | 1958年1月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十一次会议通过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三条 第一款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第十七条 第一款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核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依据名称 | 《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试行)》 |
发布令号(文号) | 公通字〔2021〕12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五十条 公民户口登记的姓氏原则上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反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公民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第五十三条 公民申请变更姓名、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的,本人或者监护人应当凭书面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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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的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居民户口簿(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 原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A4 | 政府部门核发 | 公安部门核发 | 是 | 居民户口簿.docx | 居民户口簿.docx |
身份证(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 原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A4 | 政府部门核发 | 公安部门核发 | 是 | 身份证 (示例样表).docx | 身份证(空白样表).docx |
出生医学证明 | 原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A4 | 政府部门核发 | 卫生健康委员会出具 | 否 | 出生医学证明.jpg | 出生医学证明.jpg |
生父母协商一致材料 | 原件 | 1 | 纸质 | A4 | 申请人自备 | 生父母协商一致同意 | 是 | 授权委托书.doc | 授权委托书.doc |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申请 | 申请变更更正民族 | 0 |
办理 | 打印户口簿 | 0 |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平阴县人民政府 | 平阴县榆山路茂昌银座D座17楼 | 0531-87883696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平阴县人民法院 |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197号(市中区人民法院)、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经六路延长线1号(槐荫区人民法院)、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清河街1067号(长清区人民法院)、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青龙路119号(平阴县人民法院) | 0531-82567000(市中区人民法院)、0531-85030000(槐荫区人民法院)、0531-87221152(长清区人民法院)、0531-87712368(平阴县人民法院)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暂无常见问题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五岭路116号,榆山第一派出所户籍窗口;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榆山路143号,榆山第二派出所户籍窗口;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振兴街356号,锦水派出所户籍窗口;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翠东路366号,安城派出所户籍窗口;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孔村镇龙山路145号,孔村派出所户籍窗口;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孝直镇南李庄村,孝直派出所户籍窗口;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洪范池镇洪范池路45号,洪范派出所户籍窗口;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东阿镇兴东大街11号,东阿派出所户籍窗口;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玫瑰镇翠屏山路169号,玫瑰派出所户籍窗口。
电话:0531-85088077
投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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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地址:平阴县函山路2号
电话:0531-85088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