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植物检疫证书核发(县级权限)

基本编码:00012033100301

实施编码:11370124MB2867695W4000120331003

事项版本:30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平阴县农业农村局 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是否网办
网办深度 全程网办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12:00 ,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锦东新区农业农村局1楼政务服务中心农机监理分厅综合窗口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县级
法定办结时限 20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承诺办结时限 20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数量限制
结果样本 调运检疫证书.pdf
是否收费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名称:《植物检疫证书》

办理结果类型:批文

送达方式: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咨询方式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锦东新区农业农村局1楼政务服务中心农机监理分厅综合窗口
电话:0531-87870731
网址:https://iam.agri.cn/idp/authcenter/ActionAuthChain?entityId=msn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植物检疫条例》
发布令号(文号) 1992年5月13日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植物检疫条例>的决定=修订发布
具体规定内容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所属的植物检疫机构,负责执行国家的植物检疫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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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植物检疫条例》
发布令号(文号) 1992年5月13日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植物检疫条例>的决定=修订发布
具体规定内容 调运植物和植物产品,属于下列情况的,必须经过检疫:(一)列入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名单的,运出发生疫情的县级行政区域之前,必须经过检疫;(二)凡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不论是否列入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名单和运往何地,在调运之前,都必须经过检疫。 第八条:按照本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必须检疫的植物和植物产品,经检疫未发现植物检疫对象的,发给植物检疫证书。发现有植物检疫对象、但能彻底消毒处理的,托运人应按植物检疫机构的要求,在指定地点作消毒处理,经检查合格后发给植物检疫证书;无法消毒处理的,应停止调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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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植物检疫条例》
发布令号(文号) 1992年5月13日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植物检疫条例>的决定=修订发布
具体规定内容 按照本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必须检疫的植物和植物产品,经检疫未发现植物检疫对象的,发给植物检疫证书。发现有植物检疫对象、但能彻底消毒处理的,托运人应按植物检疫机构的要求,在指定地点作消毒处理,经检查合格后发给植物检疫证书;无法消毒处理的,应停止调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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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植物检疫条例》
发布令号(文号) 1992年5月13日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植物检疫条例>的决定=修订发布
具体规定内容 按照本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必须检疫的植物和植物产品,经检疫未发现植物检疫对象的,发给植物检疫证书。发现有植物检疫对象、但能彻底消毒处理的,托运人应按植物检疫机构的要求,在指定地点作消毒处理,经检查合格后发给植物检疫证书;无法消毒处理的,应停止调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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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植物检疫条例》
发布令号(文号) 1992年5月13日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植物检疫条例>的决定=修订发布
具体规定内容 省、自治区、直辖市间调运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经过检疫的植物和植物产品的,调入单位必须事先征得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植物检疫机构同意, 并向调出单位提出检疫要求;调出单位必须根据该检疫要求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植物检疫机构申请检疫。对调入的植物和植物产品,调入单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植物检疫机构应当查验检疫证书,必要时可以复检。省、自治区、直辖市内调运植物和植物产品的检疫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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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植物检疫条例》
发布令号(文号) 1992年5月13日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植物检疫条例>的决定=修订发布
具体规定内容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所属的植物检疫机构,负责执行国家的植物检疫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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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
发布令号(文号) 1995年2月25日农业部令第5号发布,1997年12月25日农业部令第39号、2004年7月1日农业部令第38号、2007年11月8日农业部令第6号修订
具体规定内容 调出单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植物检疫机构或其授权的地(市)、县级植物检疫机构,按下列不同情况签发植物检疫证书:(一)在无植物检疫对象发生地区调运植物、植物产品,经核实后签发植物检疫证书;(二)在零星发生植物检疫对象的地区调运种子、苗木等繁殖材料时,应凭产地检疫合格证签发植物检疫证书;(三)对产地植物检疫对象发生情况不清楚的植物、植物产品,必须按照《调运检疫操作规程》进行检疫,证明不带植物检疫对象后,签发植物检疫证书。在上述调运检疫过程中,发现有检疫对象时,必须严格进行除害处理,合格后,签发植物检疫证书;未经除害处理或处理不合格的,不准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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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农业植物调运检疫规程》
发布令号(文号) GB 15569-2009
具体规定内容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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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植物检疫条例》
发布令号(文号) 1992年5月13日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植物检疫条例>的决定=修订发布
具体规定内容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植物检疫机构应当责令纠正,可以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责赔偿;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植物检疫证书或者在报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二)伪造、涂改、买卖、转让植物检疫单证、印章、标志、封识的; (三)未依照本条例规定调运、隔离试种或者生产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的; (四)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开拆植物、植物产品包装,调换植物、植物产品, 或者擅自改变植物、植物产品的规定用途的; (五)违反本条例规定,引起疫情扩散的。有前款第(一)、(二)、(三)、(四)项所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植物检疫机构可以没收非法所得。对违反本条例规定调运的植物和植物产品,植物检疫机构有权予以封存、没收、销毁或者责令改变用途。销毁所需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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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植物检疫条例》
发布令号(文号) 1992年5月13日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植物检疫条例>的决定=修订发布
具体规定内容 调运植物和植物产品,属于下列情况的,必须经过检疫:(一)列入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名单的,运出发生疫情的县级行政区域之前,必须经过检疫;(二)凡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不论是否列入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名单和运往何地,在调运之前,都必须经过检疫。 第八条:按照本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必须检疫的植物和植物产品,经检疫未发现植物检疫对象的,发给植物检疫证书。发现有植物检疫对象、但能彻底消毒处理的,托运人应按植物检疫机构的要求,在指定地点作消毒处理,经检查合格后发给植物检疫证书;无法消毒处理的,应停止调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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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申请内容等符合调运检疫相关规定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规格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示例样表 空白样表
《农业植物调运检疫申请书》 原件 0 电子 申请人自备 调运检疫证书.pdf 农业植物调运检疫申请书.docx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受理 审查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完整等 5
审查决定 经产地检疫合格的,申请人以《产地检疫合格证》在产地换取《植物检疫证书》。未经产地检疫的,按照《农业植物调运检疫规程》对调运植物或植物产品及相关设施进行检疫,根据检疫结果决定是否签发《植物检疫证书》 15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平阴县人民政府 济南市平阴县榆山街道榆山路茂昌银座D座17楼司法局1703室 0531-87883696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平阴县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 197 号;济南市槐荫区经六路 978 号;济南市长清区清河街 1067 号;济南市平阴县青龙路 119 号 0531-82567112(市中区);0531-85030065(槐荫区);0531-87221152(长清区);0531-87855662(平阴县)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暂无常见问题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锦东新区农业农村局1楼政务服务中心农机监理分厅综合窗口
    电话:0531-87870731
    网址:https://iam.agri.cn/idp/authcenter/ActionAuthChain?entityId=msn

投诉方式

  • 窗口地址:平阴县锦龙路和锦东大街交叉口北150米平阴农林大厦5楼515房间
    电话:0531-87883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