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平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是否网办 | 是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锦东大街67号平阴县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分中心2楼7号综合受理窗口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法定办结时限 |
30 自然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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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20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
数量限制 | 无 | ||
结果样本 | 无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办理结果 |
办理结果名称:补贴申报通过 办理结果类型:其他 送达方式: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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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平阴县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分中心2楼7号综合受理窗口 电话:0531-87890710 网址:http://rc.jinan.gov.cn/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关于印发 〈济南市人才服务支持政策 (30条)〉 〈济南市人才发展环境政策 (30条)〉实施细则 (试行)的通知》 |
发布令号(文号) | 济人才办发〔2022〕4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济南市人才服务支持政策 (30条) 三、人才重点工程 (19条) (四)“海右菁英”青年人才 25.博士后支持政策。支持驻济企事业单位设立国家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对设立流动站、工作站、基地的单位分别给予50万元、50万元、30万元资金扶持。对新入站的全职博士后,按在站从事科研实际工作月数,给予每人每月5000元生活补贴,最多不超过24个月。设站1年内招收博士后人员进站并开题的站点,对于符合条件的市属企事业单位工作站、基地,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科研资助。博士后出站后在驻济企事业单位工作并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或在济南创业的,给予25万元留济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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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关于印发 〈济南市人才服务支持政策 (30条)〉 〈济南市人才发展环境政策 (30条)〉实施细则 (试行)的通知》 |
发布令号(文号) | 济人才办发〔2022〕4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博士后生活和住房补贴 (一)支持对象 在驻济流动站、工作站、基地进站的全职博士后人员。 (二)支持政策 对符合条件人员,按照在站时间给予每人每月5000元补贴,最多不超过24个月。 博士后生活和住房补贴与高层次人才生活和租房补贴不能重复申领,可以就高享受、补齐差额。 (三)申报条件 自2019年9月1日后在驻济流动站、工作站、基地进站的全职博士后人员,可申请博士后生活和住房补贴。 (四)申报程序 生活和住房补贴实行免办。由博士后设站单位通过济南人才网(http://rc.jinan.gov.cn/)注册并登录,对新入站博士后进行备案登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并报市委人才办核准后,提取备案数据,经本人信息确认后,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时将资金拨付至申请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 (五)资金发放 生活和住房补贴资助资金分2次发放,第一次发放12个月的补贴,第二次根据实际在站月数发放剩余资金。中央、省、市属事业单位由市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列支,区县属事业单位由区县级财政列支,企业单位由市与区县各按50%比例承担。 (六)监督管理 申报单位或申报人应客观、如实、完整地填写申报资料,并对有关申报资料真实性负责。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认真审核,确保申报信息填写完整,证明材料齐全,内容真实有效。 各单位要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对弄虚作假冒领或者套取补贴的单位,一经查实,追回所发资金,通报有关部门,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因玩忽职守、审核把关不严造成不良影响的相关部门和人员,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并给予通报。 (七)业务咨询部门及联系方式 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联系处室:市人才服务中心规划引进部0531-8708171 博士后留济补贴 (一)支持对象 博士后出站后留济(来济)人员。 (二)支持政策 博士后出站后留济(来济)的,给予25万元留济补贴。 博士后留济补贴与一次性购房补贴不能重复申领,可以就高享受、补齐差额。 (三)申报条件 1.博士后出站后1年内且于2019年9月1日以后留济(来济)的就业或创业人员(不含之前已在济在职人员)。 2.就业人员需在驻济企事业单位工作并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创业人员需在济南市行政区域内创办企业,为企业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 3.就业或创业人员需在济工作满6个月。 (四)申报程序 留济补贴实行实时申报、实时受理。申报人通过济南人才网(http://rc.jinan.gov.cn/)注册并登录,按照系统要求填写信息、上传附件,提交申报。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初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复审通过,并报市委人才办审核,经本人信息确认后,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时将资金拨付至申请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 (五)资金发放 留济补贴资助资金分2个年度发放,第一年度发放补贴资金的50%,第二年度按照留济情况发放剩余资金。中央、省、市属事业单位由市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列支,区县属事业单位由区县级财政列支,企业单位由市与区县各按50%比例承担。 (六)监督管理 申报单位或申报人应客观、如实、完整地填写申报资料,并对有关申报资料真实性负责。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认真审核,确保申报信息填写完整,证明材料齐全,内容真实有效。 各单位要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对弄虚作假冒领或者套取补贴的单位,一经查实,追回所发资金,通报有关部门,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因玩忽职守、审核把关不严造成不良影响的相关部门和人员,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并给予通报。 (七)业务咨询部门及联系方式 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联系处室:市人才服务中心规划引进部0531-870817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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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博士后生活和住房补贴:在驻济流动站、工作站、基地进站的全职博士后人员。^博士后留济补贴:博士后出站后留济(来济)人员。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 | 原件或复印件 | 0 | 电子 | 无 | 申请人自备 | 博士后进站材料,可在人社部留专中心网站(https://www.chinapostdoctor.org.cn/website/cxzx_jinzhanbeian.html)自查 | 是 | 93b07a899359604040b20b0f036d6a8.jpg | 93b07a899359604040b20b0f036d6a8.jpg |
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审核表 | 原件或复印件 | 0 | 电子 | 无 | 申请人自备 | 博士后进站 | 是 | 04b14e9c-af54-4f1e-9b67-9f15a67491d8.doc | 5e553f73-013d-4389-aafb-4c74253779e1.doc |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系统初审 | 系统提交内容 | 5 |
系统复审 | 系统内容复审 | 5 |
拨款 | 拨款 | 10 |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 | - | -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 | - | -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 在职博士后能否申请博士后生活和住房补贴 |
解答 | 此项补贴支持对象为在驻济流动站、工作站、基地进站的全职博士后人员,在职人员不符合支持对象。 |
问题 | 博士后留济补贴申报条件 |
解答 | 1.博士后出站后1年内且于2019年9月1日以后留济(来济)的就业或创业人员(不含之前已在济在职人员)。 2.就业人员需在驻济企事业单位工作并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创业人员需在济南市行政区域内创办企业,为企业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 3.就业或创业人员需在济工作满6个月。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平阴县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分中心2楼7号综合受理窗口
电话:0531-87890710
网址:http://rc.jinan.gov.cn/
投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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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地址:平阴县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分中心
电话:0531-87890722
网址:http://rc.jina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