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实施主体 | 平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是否网办 | 是 |
网办深度 | 在线核验 | 运行系统 | 无 |
办理时间 | 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 ,14:00-17:30 | 办理地点 | 济南市平阴县锦东大街37号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办理方式 | 联办件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法定办结时限 |
3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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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
数量限制 | |||
结果样本 | 无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办理结果 |
办理结果名称: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报道登记 办理结果类型:其他 送达方式:无 |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济南市平阴县锦东大街37号就业创业服务科 邮寄地址:济南市平阴县锦东大街37号 电话:0531-87711818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
制定机关 | 国务院、中央军委 |
发布令号(文号) | 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8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十三条:“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应当自被批准退出现役之日起 30日内,持退出现役证件、介绍信到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报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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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兵退出现役行政介绍信 | 原件 | 1 | 纸质 | A4纸 | 其他 | 部队产生 | 是 | 退出现役介绍信.jpg | 无 |
退伍证 | 原件 | 1 | 纸质或电子 | 实物 | 其他 | 退出现役部队核发 | 是 | 退伍证.jpg | 无 |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受理 |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报到登记 | 当场办理 | 符合条件予以受理 |
审核 | 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材料进行审核 | 当场办理 | 审核通过,填写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件事”办理登记表 |
办结 | 开具落户介绍信 | 当场办理 | 开具落户介绍信 |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报到所需材料 |
解答 | 退伍证、士兵退出现役行政介绍信 |
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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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地址:济南市平阴县锦东大街37号就业创业服务科
邮寄地址:济南市平阴县锦东大街37号
电话:0531-87711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