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实施主体 | 平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 事项类型 | 行政备案 | 是否网办 | 是 |
| 网办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榆山路43号茂昌银座D座平阴县政务服务中心8楼窗口服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8号窗口 |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县级 |
| 法定办结时限 | 1 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当场 |
| 数量限制 | 无 | ||
| 结果样本 | 无 |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 |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办理结果 |
办理结果名称:备案表 办理结果类型:其他 送达方式: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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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榆山路43号茂昌银座D座政务服务中心8楼8号住建窗口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五岭路67号住建局排水科4楼401窗口 电话:0531-87892686 网址:http://www.jinan.gov.cn/col/col57773/index.html?areaCode=370100000000 电子邮箱:pyxzjjpsk@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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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依据名称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
| 发布令号(文号) | 2013年9月18日国务院第24次常务会议通过 2013年10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1号公布 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十五条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并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资料报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备案。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 依据名称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
| 发布令号(文号) | (2013年9月18日国务院第24次常务会议通过 2013年10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1号公布 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十五条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并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资料报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备案。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 依据名称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
| 发布令号(文号) | 国务院令第641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十五条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并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资料报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备案。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受理条件
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申报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 城镇排水与污水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申请表(建设工程后期联合验收申请表); | 原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A4 | 申请人自备 | 同建设工程后期联合验收申请表内容一致,不单独提供 | 是 | 建设工程后期联合验收申请表.doc | 建设工程后期联合验收申请表.doc |
| 项目雨、污水管道及附属设施竣工验收合格证明纸质版一份;项目1:500总平面图纸质及电子版各一套;项目1:500雨、污水及附属设施工程竣工图、纵断图、管线综合图纸质版及电子版(pdf版)各一套;雨、污水管线竣工测量技术报告、管线竣工图、管线成果表、管线数据库和元数据电子版一套;环评批复纸质版一份(共享时可不提供) | 原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符合原件要求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是 | 雨、污水管道和厂站构筑物及附属设施竣工验收合格证明.xlsx | 雨、污水管道和厂站构筑物及附属设施竣工验收合格证明.xlsx |
| 建设项目施工设计图纸联合审查意见或建设项目水务告知承诺书 | 原件和复印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A4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是 | 多诺合一模板.doc | 多诺合一模板(空白).doc |
办理流程
|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 办结 | 出具备案意见 | 0 |
| 受理 | 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 0 |
| 审查 | 对申报要件进行实质性审查,并组织现场验收 | 0 |
流程图
法律救济
|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 济南市平阴县人民政府 | 济南市平阴县榆山街道榆山路茂昌银座D座17楼司法局1703室 | 0531-87883696 |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济南市平阴县人民法院 | 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197号;济南市槐荫区经六路978号;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5869号;济南市平阴县青龙路119号 | 0531-82567112(市中区);0531-85030065(槐荫区);0531-87222926(长清区);0531-87855780或0531-87855662(平阴县)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 问题 |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中,各方主体是否需要盖法人章? |
| 解答 | 是的,需要 |
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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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榆山路43号茂昌银座D座政务服务中心8楼8号住建窗口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五岭路67号住建局排水科4楼401窗口
电话:0531-87892686
网址:http://www.jinan.gov.cn/col/col57773/index.html?areaCode=370100000000
电子邮箱:pyxzjjpsk@163.com
投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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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五岭路6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07办公室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五岭路67号3楼307室1号窗口
电话:0531-87892009
网址:http://www.jinan.gov.cn/jact/front/mailwrite.do?sysid=21&groupid=276&userids=G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