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证明查询打印

基本编码:37201494300201

实施编码:1137012400420916XF4372014943002

事项版本:12419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平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服务对象 自然人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是否网办
网办深度 全程网办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锦东大街67号平阴县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分中心二楼3号综合受理窗口。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县级
法定办结时限 1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当场
数量限制
结果样本
是否收费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名称:待遇领取证明查询打印

办理结果类型:其他

送达方式:无

咨询方式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榆山街道锦东大街67号(平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社保窗口
电话:0531-87890735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发布令号(文号) 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决定》修正
具体规定内容 第四条  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第七十四条 第四款 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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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发布令号(文号) 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决定》修正
具体规定内容 第四条  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第七十四条 第四款 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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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已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的个人。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规格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示例样表 空白样表
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原件 1 纸质和电子 A4 政府部门核发 公安部门核发 身份证 (示例样表).docx 身份证(空白样表).docx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办结 打印出待遇领取证明 0
审查 工作人员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身份信息查询待遇领取情况 0
受理 本人窗口办理的需要提供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一份;委托他人办理的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一份。 0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平阴县人民政府 济南市平阴县榆山街道榆山路茂昌银座D座17楼司法局1703室 0531-87883696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平阴县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197号;济南市槐荫区经六路978号;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5869号;济南市平阴县青龙路119号 0531-82567112(市中区);0531-85030065(槐荫区);0531-87222926(长清区);0531-87855780或0531-87855662(平阴县)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养老金证明打印如何办理?
解答 个人凭有效证件到自助服务区或窗口办理。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榆山街道锦东大街67号(平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社保窗口
    电话:0531-87890735

投诉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榆山街道锦东大街67号(平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中心综合科
    电话:0531-87890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