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实施主体 | 平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服务对象 | 事业法人,其他组织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是否网办 | 是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运行系统 | 市级 |
办理时间 | 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 办理地点 | 平阴县榆山路茂昌银座D座19楼审批服务大厅综合受理窗口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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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1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
数量限制 | 无 | ||
结果样本 | 无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办理结果 |
办理结果名称:“平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批准XXXXXXX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的批复” 办理结果类型:批文 送达方式: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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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平阴县榆山路茂昌银座D座19楼审批服务大厅综合受理窗口 邮寄地址:平阴县榆山路茂昌银座D座19楼审批服务大厅民生事务科 电话:0531-87854122 网址:http://www.jinan.gov.cn/jact/front/sendback.do?sysid=21&groupid=686 电子邮箱:pyspshsw@163.com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殡葬管理条例 |
制定机关 | 国务院 |
发布令号(文号) | 1997年7月11日国务院第60次常务会议通过 1997年7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25号发布 根据2012年11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28号公布 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八条 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批;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依据名称 | 山东省殡葬管理规定 |
制定机关 | 山东省人民政府 |
发布令号(文号) | 省政府令103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四条 建设殡葬设施,应根据全省殡葬设施建设规划,履行审批手续:(二)建立乡镇殡葬服务站,为农村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含骨灰堂,下同),应经乡镇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经乡镇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经村(居)民大会讨论通过的《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管理章程》 | 原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无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是 | 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管理章程 (示例样表).docx | 无 |
村(居)民委员会填写的《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审批申请表》 | 原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无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是 | 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审批申请表示例.docx | 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审批申请表.docx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同意的意见 | 原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无 | 政府部门核发 | 政府部门核发 | 是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同意的意见 (样表).docx | 无 |
被占用土地权属证书(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 复印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无 | 政府部门核发 | 政府部门核发 | 是 | 土地权属证示例.docx | 无 |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受理 | 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 1个工作日 | 受理,不予受理;补齐补正。 |
审核 | 对申请材料进行合法性审查。需现场勘察的组织现场踏勘。需要听证的事项,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 7个工作日 | 审查通过,审查不通过;发起听证。 |
决定 | 根据审核结果做出许可决定。 | 1个工作日 | 准予许可,不予许可。 |
办结 | 打印许可决定文书 | 1个工作日 | 发放许可相关证件 |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平阴县人民政府 | 平阴县榆山路茂昌银座D座17楼 | 0531-87883696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济南市平阴县人民法院 | 市中区英雄山路197号(市中区人民法院)、槐荫区经六路延长线1号(槐荫区人民法院)、长清区清河街1067号(长清区人民法院)、平阴县青龙路119号(平阴县人民法院) | 0531-82567000(市中区人民法院)、0531-85030000(槐荫区人民法院)、0531-87221152(长清区人民法院)、0531-87712368(平阴县人民法院)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 咨询电话是多少? |
解答 | 0531—87854122 |
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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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地址:平阴县榆山路茂昌银座D座19楼审批服务大厅综合受理窗口
邮寄地址:平阴县榆山路茂昌银座D座19楼审批服务大厅民生事务科
电话:0531-87854122
网址:http://www.jinan.gov.cn/jact/front/sendback.do?sysid=21&groupid=686
电子邮箱:pyspshsw@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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