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编码:370124010372011001000

实施编码:1137012400420913524372011001000

事项版本:6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 平阴县民政局 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其他组织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是否网办
网办深度 全程网办 运行系统 市级
办理时间 5——9月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10——4月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办理地点 平阴县榆山路茂昌银座D座19楼行政审批服务大厅一窗综合受理区1、2号窗口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办理方式 自办件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县级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承诺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数量限制
结果样本
是否收费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名称:政府公开告知书

办理结果类型:其他

送达方式:邮寄送达、其他

咨询方式 窗口地址:平阴县榆山路茂昌银座D座19楼行政审批服务大厅一窗综合受理区1、2号窗口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府前东街21号
电话:0531-87886188;0531-87883937
网址:http://www.jinan.gov.cn/jact/front/sendback.do?sysid=21&groupid=686
电子邮箱:pyxmzj@163.com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制定机关 国务院
发布令号(文号) 国令第711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机构(以下统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具体职能是:(一)办理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二)维护和更新本行政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三)组织编制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四)组织开展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审查;(五)本行政机关规定的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能”;第二十七条:“除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外以自己名义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含本条例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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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07年4月5日国务院令第492号,2019年4月3日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第十九条: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第二十七条:除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外以自己名义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含本条例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规格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示例样表 空白样表
平阴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原件 1 纸质和电子 政府部门核发 平阴县政府核发 平阴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登记 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进行审核登记 1个工作日 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经审查相关材料或通过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受理登记。
办理 对当场不能答复的申请提出拟办意见,交相关科室、单位;承办科室、单位对信息公开申请进行研究办理,根据办理情况起草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 7个工作日 起草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
办结 办公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等相关信息进行审核编号,重要事项报分管局长审签后答复相关人 8-12个工作日 将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按照申请人要求的方式交给申请人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平阴县人民政府 平阴县榆山路茂昌银座D座17楼 0531-87883696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济南市平阴县人民法院 市中区英雄山路197号(市中区人民法院)、槐荫区经六路延长线1号(槐荫区人民法院)、长清区清河街1067号(长清区人民法院)、平阴县青龙路119号(平阴县人民法院) 0531-82567000(市中区人民法院)、0531-85030000(槐荫区人民法院)、0531-87221152(长清区人民法院)、0531-87712368(平阴县人民法院)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咨询电话
解答 0531-87883937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平阴县榆山路茂昌银座D座19楼行政审批服务大厅一窗综合受理区1、2号窗口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府前东街21号
    电话:0531-87886188;0531-87883937
    网址:http://www.jinan.gov.cn/jact/front/sendback.do?sysid=21&groupid=686
    电子邮箱:pyxmz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