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彰为促进电影产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个人

基本编码:37089700100201

实施编码:11371203K2134955704370897001002

事项版本:12425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中国共产党济南市钢城区委员会宣传部 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事项类型 行政奖励 是否网办
网办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办理时间 5月-10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30;11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府前大街29号济南市钢城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I区(综合审批服务专区)综合受理I 61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县级
法定办结时限 20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 工作日
数量限制
结果样本
是否收费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名称:表彰为促进电影产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个人的决定

办理结果类型:其他

送达方式:无

咨询方式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艾山街道府前大街29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I 61号窗口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艾山街道府前大街29号政务服务大厅2层56号窗口
电话:0531-76890208
网址:http://www.jinan.gov.cn/col/col57773/index.html?areaCode=370100000000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
发布令号(文号) 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具体规定内容 第十条 第二款 对优秀电影以及为促进电影产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原文下载地址 点击查看原文
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
发布令号(文号) 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具体规定内容 第十条 第二款 对优秀电影以及为促进电影产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原文下载地址 点击查看原文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受理条件

根据实际情况实施

申报材料

本事项无申报材料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确定奖励名单 审核奖励名单 1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 济南市钢城区府前大街27号618室 0531-75878005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法院、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济南高新区人民法院 章丘区开先大道929号(章丘区人民法院)、济南市化纤厂路5号(历城区人民法院)、钢城区府前大街30号(钢城区人民法院)、莱芜区文化北路6号(莱芜区人民法院)、高新区舜风路101号齐鲁文化创意基地10号楼(济南高新区人民法院) 0531-85833672、0531-85833673(章丘区人民法院)、0531—89939229(历城区人民法院)、0531-76880283(钢城区人民法院)、0531-76210482(莱芜区人民法院)、0531-88895072(济南高新区人民法院)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该事项多久组织一次?
解答 没有固定期限,根据实际需要开展。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艾山街道府前大街29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I 61号窗口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艾山街道府前大街29号政务服务大厅2层56号窗口
    电话:0531-76890208
    网址:http://www.jinan.gov.cn/col/col57773/index.html?areaCode=370100000000

投诉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艾山街道府前大街29号政务服务大厅2楼政策法规科
    电话:0531-76891153
    网址:http://www.jinan.gov.cn/jact/front/mailwrite.do?sysid=21&groupid=276&userids=G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