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实施主体 | 济南市公安局钢城区分局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行政机关 |
| 权力来源 | 上级下放 | ||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是否网办 | 是 |
| 网办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泰达路2号艾山派出所综合服务大厅;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汶源大街47号汶源派出所综合服务大厅;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北外环路3489号里辛派出所综合服务大厅;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颜庄镇沿河路1110号颜庄派出所综合服务大厅;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辛庄镇牟王城路426号辛庄派出所综合服务大厅派出所分厅1楼综合受理专区综合受理01 |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县级 |
| 法定办结时限 | 3 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当场 |
| 数量限制 | 无 | ||
| 结果样本 | 无 |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办理结果 |
办理结果名称:无犯罪记录证明 办理结果类型:其他 送达方式: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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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泰达路2号城子坡派出所综合服务厅窗口;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汶源大街47号汶源派出所综合服务厅窗口;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北外环路3489号里辛派出所综合服务厅窗口;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颜庄镇沿河路1110号颜庄派出所综合服务厅窗口;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辛庄镇牟王城路426号辛庄派出所综合服务厅窗口 电话:0531-78967706;0531-78967818;0531-78967779;0531-78967731;0531-78967822 网址: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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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依据名称 | 《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 |
| 发布令号(文号) | 公通字〔2021〕19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五条 中国公民申请查询,由户籍地或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受理;在中国境内居留180天(含)以上的外国人申请查询,由居住地县级以上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委托他人查询的,由委托人户籍地或者居住地受理。 单位申请查询,由住所地公安派出所受理。查询对象为外国人的,由单位住所地县级以上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 各地根据本地工作实际和便民服务需要,可以增加查询受理单位,也可以采取线上办理、自助办理等方式开展犯罪记录查询工作。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 依据名称 | 《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 |
| 发布令号(文号) | 公通字〔2021〕19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五条 中国公民申请查询,由户籍地或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受理;在中国境内居留180天(含)以上的外国人申请查询,由居住地县级以上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委托他人查询的,由委托人户籍地或者居住地受理。 单位申请查询,由住所地公安派出所受理。查询对象为外国人的,由单位住所地县级以上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 各地根据本地工作实际和便民服务需要,可以增加查询受理单位,也可以采取线上办理、自助办理等方式开展犯罪记录查询工作。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受理条件
1、个人可以查询本人犯罪记录,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查询,受托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线上办理对象为本地户籍居民或申领了《山东省居住证》并处于有效期内的流动人口本人。3、个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线上申请查询3次以下(含)的,无需提供开具证明的合理用途材料,超过3次的,应当提供有关用途的佐证材料线下办理。
申报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 户籍地公民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和查询申请表;持居住证非户籍公民: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居住证和查询申请表;(以上材料网上办理时无需提交) | 原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A4 | 其他 | 申请人自行打印或政府部门提供 | 否 | 样表.doc | 20230201083010234002 (1).doc |
办理流程
|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 办结 | 证明 | 0 |
流程图
法律救济
|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 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 | 济南市钢城区府前大街27号618室 | 0531-75878005 |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法院、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济南高新区人民法院 | 章丘区开先大道929号(章丘区人民法院)、济南市化纤厂路5号(历城区人民法院)、钢城区府前大街30号(钢城区人民法院)、莱芜区文化北路6号(莱芜区人民法院)、高新区舜风路101号齐鲁文化创意基地10号楼(济南高新区人民法院) | 0531-85833672、0531-85833673(章丘区人民法院)、0531—89939229(历城区人民法院)、0531-76880283(钢城区人民法院)、0531-76210482(莱芜区人民法院)、0531-88895072(济南高新区人民法院)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 问题 | 无 |
| 解答 | 无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泰达路2号城子坡派出所综合服务厅窗口;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汶源大街47号汶源派出所综合服务厅窗口;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北外环路3489号里辛派出所综合服务厅窗口;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颜庄镇沿河路1110号颜庄派出所综合服务厅窗口;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辛庄镇牟王城路426号辛庄派出所综合服务厅窗口
电话:0531-78967706;0531-78967818;0531-78967779;0531-78967731;0531-78967822
网址:无
投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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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地址:无
电话:0531-78967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