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实施主体 | 济南市钢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行政机关 |
| 权力来源 | 上级下放 | ||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是否网办 | 是 |
| 网办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 办理时间 | 春夏季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 秋冬季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府前大街29号济南市钢城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J区(人社服务专区)待遇核定J87 |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县级 |
| 法定办结时限 | 1 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当场 |
| 数量限制 | 无 | ||
| 结果样本 | 无 |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办理结果 |
办理结果名称:给转出地开具联系函 办理结果类型:其他 送达方式: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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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艾山街道府前大街29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人社J87窗口 电话:0531-75873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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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依据名称 |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的通知》 |
| 发布令号(文号) | 鲁人社规〔2018〕4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四条 参保人员在2014年10月1日后符合以下条件的,应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的转移接续: (一)在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的; (二)在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之间流动的; (三)因辞职辞退等原因离开机关事业单位的。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 依据名称 |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的通知》 |
| 发布令号(文号) | 鲁人社规〔2018〕4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四条 参保人员在2014年10月1日后符合以下条件的,应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的转移接续: (一)在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的; (二)在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之间流动的; (三)因辞职辞退等原因离开机关事业单位的。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
| 发布令号(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
| 发布令号(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受理条件
职工在转入地已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申报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 有效身份证件(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 原件和复印件 | 1 | 纸质 | A4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行携带由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颁发的身份证原件 | 是 | 身份证样证.jpg | 身份证样证.jpg |
办理流程
|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 办结 | 出具联系函 | 0 |
| 受理转入申请 | 开具联系函 | 0 |
流程图
法律救济
|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 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 | 济南市钢城区府前大街27号639室 | 0531-75878005 |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法院;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济南市历城区化纤厂路5号;济南市章丘区开先大道929号;济南市莱芜区文化北路6号;济南市钢城区府前大街30号;济南市高新区舜风路101号齐鲁文化创意基地10号楼 | 0531-89939185或0531-89939120(历城区);0531-85833696(章丘区);0531-76213002(莱芜区);0531-76881965或0531-76881991(钢城区);0531-88871760(济南高新区)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 问题 | 如何查询转移接续的进度 |
| 解答 | 登陆山东省人社厅官方网站,点击省直社保个人网上服务系统,查询缴费年限即可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艾山街道府前大街29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人社J87窗口
电话:0531-75873127
投诉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永兴路52号钢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309室、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艾山街道府前大街29号政务服务大厅2楼政策法规科
电话:0531-75873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