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

基本编码:37301702700101

实施编码:11371203MB2866326L4373017027001

事项版本:12437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济南市钢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
权力来源 上级下放
事项类型 行政备案 是否网办
网办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办理时间 每年5月1日至10月1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年10月2日至次年4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府前大街29号济南市钢城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E区(不动产服务专区)住建局E44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县级
法定办结时限 20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当场
数量限制
结果样本 房地产经纪备案证书.jpg
是否收费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名称:《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

办理结果类型:证照

送达方式:https://jncc.jinan.gov.cn/zfzl/cas/zwtywebill

咨询方式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艾山街道府前大街29号政务服务大厅一楼E44住建局窗口
电话:0531-76978005
网址:http://www.jinan.gov.cn/col/col57773/index.html?areaCode=370100000000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
发布令号(文号) 2011年1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公布 自2011年4月1日起施行
具体规定内容 第十一条 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所在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
原文下载地址 点击查看原文
依据名称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
发布令号(文号) 2011年1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公布 自2011年4月1日起施行
具体规定内容 第十一条 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所在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
原文下载地址 点击查看原文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受理条件

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所在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规格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示例样表 空白样表
经营场所照片 原件或复印件 5 纸质和电子 A4 申请人自备 房地产经纪机构拍照 经营场所照片-2.jpg 经营场所照片-2.jpg
管理员身份证件 原件或复印件 1 纸质和电子 身份证 政府部门核发 公安部门核发的身份证 管理员证件-1.jpg 管理员证件-1.jpg
经营场所产权证 原件或复印件 1 纸质和电子 B5 政府部门核发 不动产登记部门核发的产权证明 经营场所产权证.jpg 经营场所产权证.jpg
经营场所租赁合同 原件或复印件 1 纸质和电子 A4 申请人自备 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 经营场所租赁合同-1.jpg 经营场所租赁合同-1.jpg
企业logo 原件或复印件 1 纸质和电子 A4 申请人自备 房地产经纪机构制作提供 企业logo.png 企业logo.png
承诺书 原件或复印件 1 纸质和电子 A4 申请人自备 企业自备 承诺书.docx 承诺书.docx
中介服务项目及代办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内部管理制度 原件或复印件 1 纸质和电子 A4 申请人自备 企业自行制定 经纪管理制度.docx 经纪管理制度.docx
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书 原件或复印件 1 纸质和电子 A4 申请人自备 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 房地产经纪人证书.jpg 房地产经纪人证书.jpg
从业人员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原件或复印件 1 纸质和电子 A4 申请人自备 人力资源保障部门 社保缴纳信息.png 社保缴纳信息.png
身份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复印件 1 纸质和电子 A4 政府部门核发 公安部门核发 身份证.jpg 身份证.jpg
营业执照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原件或复印件 1 纸质和电子 A4 政府部门核发 市场监管部门核发 营业执照.png 营业执照.png
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申请表 原件 2 纸质和电子 A4 申请人自备 市级住建部门提供 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申请表.doc 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申请表.doc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办结 办结 0
审核 审核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交材料 0
受理 受理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申请 0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 济南市钢城区府前大街27号639室 0531-75878005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法院;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化纤厂路5号;济南市章丘区开先大道929号;济南市莱芜区文化北路6号;济南市钢城区府前大街30号;济南市高新区舜风路101号齐鲁文化创意基地10号楼 0531-89939185或0531-89939120(历城区);0531-85833696(章丘区);0531-76213002(莱芜区);0531-76881965或0531-76881991(钢城区);0531-88871760(济南高新区)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办理备案的依据是什么?
解答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艾山街道府前大街29号政务服务大厅一楼E44住建局窗口
    电话:0531-76978005
    网址:http://www.jinan.gov.cn/col/col57773/index.html?areaCode=370100000000

投诉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艾山街道府前大街29号政务服务大厅2楼政策法规科
    电话:0531-768917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