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济南市钢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是否网办 | 是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办理时间 | 春夏季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 秋冬季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艾山街道府前大街29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人社就业综合J76-J78窗口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法定办结时限 |
1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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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当场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
数量限制 | 无 | ||
结果样本 | 无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办理结果 |
办理结果名称:就业创业证 办理结果类型:其他 送达方式:无 |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艾山街道府前大街29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人社就业综合J76-J78窗口 电话:0531-75873077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
发布令号(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提供下列服务: (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 (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四)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 (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 (六)其他公共就业服务。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
发布令号(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提供下列服务: (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 (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四)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 (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 (六)其他公共就业服务。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依据名称 | 《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
发布令号(文号) | 人社部发〔2014〕97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一、认真落实放宽失业登记条件的有关要求 二、做好就业失业登记证明更名发放工作,根据促进就业创业工作需要,将《就业失业登记证》更名为《就业创业证》……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依据名称 | 《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
发布令号(文号) | 人社部发〔2014〕97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一、认真落实放宽失业登记条件的有关要求 二、做好就业失业登记证明更名发放工作,根据促进就业创业工作需要,将《就业失业登记证》更名为《就业创业证》……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依据名称 | 《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
发布令号(文号) | 人社部发〔2014〕97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一、认真落实放宽失业登记条件的有关要求 二、做好就业失业登记证明更名发放工作,根据促进就业创业工作需要,将《就业失业登记证》更名为《就业创业证》……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
发布令号(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三十五条 第一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提供下列服务: (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 (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四)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 (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 (六)其他公共就业服务。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申领人已办理就业失业登记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申请人身份证 | 复印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A4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否 | 11111.jpg | 11111.jpg |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审核 | 受理就业创业证申领申请 | 0 |
申请 | 申请领取就业创业证 | 0 |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 | 济南市钢城区府前大街27号618室 | 0531-75878005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法院;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济南市历城区化纤厂路5号;济南市章丘区开先大道929号;济南市莱芜区文化北路6号;济南市钢城区府前大街30号;济南市高新区舜风路101号齐鲁文化创意基地10号楼 | 0531-89939110(历城区);0531-85833696(章丘区);0531-76213002(莱芜区);0531-76881991(钢城区);0531-88986026(济南高新区)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 办理就业创业证是否收费? |
解答 | 《就业创业证》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办理,如申领人选择邮寄,由申领人承担邮寄费用。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艾山街道府前大街29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人社就业综合J76-J78窗口
电话:0531-75873077
投诉方式
-
窗口地址:各街道(功能区)便民服务中心、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永兴路52号钢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309室、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艾山街道府前大街29号政务服务大厅2楼政策法规科
电话:0531-75873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