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中国共产党济南市钢城区委员会宣传部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事项类型 | 行政备案 | 是否网办 | 是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办理时间 | 5月-10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30;11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艾山街道府前大街29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I 61号窗口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法定办结时限 | 1 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当场 |
数量限制 | 无 | ||
结果样本 | 电影流动放映活动备案审批备案表.doc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办理结果 |
办理结果名称:从事非政府购买电影流动放映的备案公示 办理结果类型:其他 送达方式:无 |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艾山街道府前大街29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I 61号窗口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艾山街道府前大街29号政务服务大厅2层56号窗口 电话:0531-76890208 网址:http://www.jinan.gov.cn/col/col57773/index.html?areaCode=370100000000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电影产业促进法》 |
发布令号(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4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二十六条 企业、个人从事电影流动放映活动,应当将企业名称或者经营者姓名、地址、联系方式、放映设备等向经营区域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备案。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 |
发布令号(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4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二十六条 企业、个人从事电影流动放映活动,应当将企业名称或者经营者姓名、地址、联系方式、放映设备等向经营区域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备案。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从事电影流动放映活动有关要求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营业执照(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 原件或复印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A4 | 政府部门核发 |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 | 否 | 营业执照(示例样表).docx | 营业执照(空白样表).docx |
身份证明(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 原件或复印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A4 | 政府部门核发 | 山东省公安厅核发的居民身份证 | 否 | 身份证明(示例样表).docx | 身份证明(空白样表).docx |
流动放映申请登记授权委托书 | 原件或复印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A4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否 | 流动放映申请登记授权委托书(示例样表).doc | 流动放映申请登记授权委托书(空白样表).docx |
院线加盟协议 | 原件或复印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A4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是 | 院线加盟协议(示例样表).doc | 院线加盟协议(空白样表).doc |
从事非政府购买电影流动放映活动备案表 | 原件或复印件 | 1 | 纸质和电子 | A4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是 | 从事非政府购买电影流动放映活动备案表(示例样表).docx | 从事非政府购买电影流动放映活动备案表(空白样表).docx |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送达 | 在作出决定后0个工作日内,根据申请人的选择,当场送达或者快递送达备案结果。 | 0 |
决定 | 根据审查情况,作出准予备案或不予备案的决定。 | 0 |
审核 | 审查提交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 0 |
受理 | 申报内容的有效性及完整性等 | 0 |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 | 济南市钢城区府前大街27号639室 | 0531-75878005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法院;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济南市历城区化纤厂路5号;济南市章丘区开先大道929号;济南市莱芜区文化北路6号;济南市钢城区府前大街30号;济南市高新区舜风路101号齐鲁文化创意基地10号楼 | 0531-89939185或0531-89939120(历城区);0531-85833696(章丘区);0531-76213002(莱芜区);0531-76881965或0531-76881991(钢城区);0531-88871760(济南高新区)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 该事项办理的依据是什么? |
解答 | 根据《电影产业促进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企业、个人从事电影流动放映活动,应当将企业名称或者经营者姓名、地址、联系方式、放映设备等向经营区域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备案。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艾山街道府前大街29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I 61号窗口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艾山街道府前大街29号政务服务大厅2层56号窗口
电话:0531-76890208
网址:http://www.jinan.gov.cn/col/col57773/index.html?areaCode=370100000000
投诉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艾山街道府前大街29号政务服务大厅2楼政策法规科
电话:0531-76891153
网址:http://www.jinan.gov.cn/jact/front/mailwrite.do?sysid=21&groupid=276&userids=G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