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非政府购买电影流动放映的备案

基本编码:37303900100201

实施编码:11371203K2134955704373039001002

事项版本:12419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中国共产党济南市钢城区委员会宣传部 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事项类型 行政备案 是否网办
网办深度 全程网办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办理时间 5月-10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30;11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艾山街道府前大街29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I 61号窗口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县级
法定办结时限 1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当场
数量限制
结果样本 电影流动放映活动备案审批备案表.doc
是否收费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名称:从事非政府购买电影流动放映的备案公示

办理结果类型:其他

送达方式:无

咨询方式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艾山街道府前大街29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I 61号窗口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艾山街道府前大街29号政务服务大厅2层56号窗口
电话:0531-76890208
网址:http://www.jinan.gov.cn/col/col57773/index.html?areaCode=370100000000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电影产业促进法》
发布令号(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4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二十六条 企业、个人从事电影流动放映活动,应当将企业名称或者经营者姓名、地址、联系方式、放映设备等向经营区域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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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
发布令号(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4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二十六条 企业、个人从事电影流动放映活动,应当将企业名称或者经营者姓名、地址、联系方式、放映设备等向经营区域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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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从事电影流动放映活动有关要求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规格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示例样表 空白样表
营业执照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原件或复印件 1 纸质和电子 A4 政府部门核发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 营业执照(示例样表).docx 营业执照(空白样表).docx
身份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原件或复印件 1 纸质和电子 A4 政府部门核发 山东省公安厅核发的居民身份证 身份证明(示例样表).docx 身份证明(空白样表).docx
流动放映申请登记授权委托书 原件或复印件 1 纸质和电子 A4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流动放映申请登记授权委托书(示例样表).doc 流动放映申请登记授权委托书(空白样表).docx
院线加盟协议 原件或复印件 1 纸质和电子 A4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院线加盟协议(示例样表).doc 院线加盟协议(空白样表).doc
从事非政府购买电影流动放映活动备案表 原件或复印件 1 纸质和电子 A4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从事非政府购买电影流动放映活动备案表(示例样表).docx 从事非政府购买电影流动放映活动备案表(空白样表).docx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送达 在作出决定后0个工作日内,根据申请人的选择,当场送达或者快递送达备案结果。 0
决定 根据审查情况,作出准予备案或不予备案的决定。 0
审核 审查提交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0
受理 申报内容的有效性及完整性等 0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 济南市钢城区府前大街27号639室 0531-75878005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法院;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化纤厂路5号;济南市章丘区开先大道929号;济南市莱芜区文化北路6号;济南市钢城区府前大街30号;济南市高新区舜风路101号齐鲁文化创意基地10号楼 0531-89939185或0531-89939120(历城区);0531-85833696(章丘区);0531-76213002(莱芜区);0531-76881965或0531-76881991(钢城区);0531-88871760(济南高新区)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该事项办理的依据是什么?
解答 根据《电影产业促进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企业、个人从事电影流动放映活动,应当将企业名称或者经营者姓名、地址、联系方式、放映设备等向经营区域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备案。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艾山街道府前大街29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I 61号窗口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艾山街道府前大街29号政务服务大厅2层56号窗口
    电话:0531-76890208
    网址:http://www.jinan.gov.cn/col/col57773/index.html?areaCode=370100000000

投诉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艾山街道府前大街29号政务服务大厅2楼政策法规科
    电话:0531-76891153
    网址:http://www.jinan.gov.cn/jact/front/mailwrite.do?sysid=21&groupid=276&userids=G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