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济南市公安局钢城区分局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是否网办 | 是 |
网办深度 | 在线核验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泰达路2号城子坡派出所综合服务厅窗口;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汶源大街47号汶源派出所综合服务厅窗口;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北外环路3489号里辛派出所综合服务厅窗口;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颜庄镇沿河路1110号颜庄派出所综合服务厅窗口;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辛庄镇牟王城路426号辛庄派出所综合服务厅窗口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法定办结时限 |
1 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 |
承诺办结时限 |
当场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
数量限制 | 无 | ||
结果样本 | 户籍证明.jpg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是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办理结果 |
办理结果名称:户籍证明 办理结果类型:其他 送达方式: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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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泰达路2号城子坡派出所综合服务厅窗口;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汶源大街47号汶源派出所综合服务厅窗口;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北外环路3489号里辛派出所综合服务厅窗口;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颜庄镇沿河路1110号颜庄派出所综合服务厅窗口;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辛庄镇牟王城路426号辛庄派出所综合服务厅窗口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泰达路2号城子坡派出所综合服务厅窗口;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汶源大街47号汶源派出所综合服务厅窗口;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北外环路3489号里辛派出所综合服务厅窗口;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颜庄镇沿河路1110号颜庄派出所综合服务厅窗口;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辛庄镇牟王城路426号辛庄派出所综合服务厅窗口 电话:0531-78967706;0531-78967818;0531-78967779;0531-78967731;0531-78967822 网址:http://www.jinan.gov.cn/col/col57773/index.html?areaCode=370100000000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 |
发布令号(文号) | 公通字〔2016〕21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1、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更正证明。公民更正或者变更姓名、性别、民族成份、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等5项户口登记项目内容,或者因户口迁移,凭居民户口簿无法证明的事项,需要开具相应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应当查阅户籍档案并出具。 2、注销户口证明。公民因死亡、服现役、加入外国国籍、出国(境)定居、被判处徒刑注销户口,或者因重复(虚假)户口被注销,需要开具注销户口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出具。 3、亲属关系证明。曾经同户人员间的亲属关系,历史户籍档案等能够反映,需要开具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在核实后应当出具。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依据名称 | 《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 |
发布令号(文号) | 公通字〔2016〕21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1、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更正证明。公民更正或者变更姓名、性别、民族成份、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等5项户口登记项目内容,或者因户口迁移,凭居民户口簿无法证明的事项,需要开具相应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应当查阅户籍档案并出具。 2、注销户口证明。公民因死亡、服现役、加入外国国籍、出国(境)定居、被判处徒刑注销户口,或者因重复(虚假)户口被注销,需要开具注销户口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出具。 3、亲属关系证明。曾经同户人员间的亲属关系,历史户籍档案等能够反映,需要开具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在核实后应当出具。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依据名称 | 《关于印发<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
发布令号(文号) | 公通字〔2016〕21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二、公民在办理相关社会事务时,无法用法定身份证件证明的事项,需要公安派出所开具相关证明的,由公安派出所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办理。主要包括下列9类情形: 1、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更正证明。公民更正或者变更姓名、性别、民族成份、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等5项户口登记项目内容,或者因户口迁移,凭居民户口簿无法证明的事项,需要开具相应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应当查阅户籍档案并出具。 2、注销户口证明。公民因死亡、服现役、加入外国国籍、出国(境)定居、被判处徒刑注销户口,或者因重复(虚假)户口被注销,需要开具注销户口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出具。 3、亲属关系证明。曾经同户人员间的亲属关系,历史户籍档案等能够反映,需要开具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在核实后应当出具。 |
原文下载地址 | 点击查看原文 |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公民因死亡、服现役、加入外国国籍、出国(境)定居、被判处徒刑注销户口,或者因重复(虚假)户口被注销,需要开具注销户口证明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出具。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本人或亲属申请 | 原件 | 1 | 纸质 | A4 | 申请人自备 | 个人自备 | 是 | 注销户口证明.jpg | 注销户口证明.jpg |
有效身份证件(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 原件 | 2 | 纸质 | 无特定规格要求 | 申请人自备 | 个人自备 | 是 | 有效身份证明.docx | 有效身份证明.docx |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办结 | 对审查通过的进行办理。对审批未通过的,通知申请人并告知理由。 | 0 |
审查 | 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申请材料需要进一步核实的,应当告知申请人需要核实的内容和理由;对需内部核查但无需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应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并配合办理。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说明理由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材料。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应说明理由并退回材料。不属于本部门受理范围的事项,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 0 |
受理 | 申请人向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 0 |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 | 济南市钢城区府前大街27号618室 | 0531-75878005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法院、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济南高新区人民法院 | 章丘区开先大道929号(章丘区人民法院)、济南市化纤厂路5号(历城区人民法院)、钢城区府前大街30号(钢城区人民法院)、莱芜区文化北路6号(莱芜区人民法院)、高新区舜风路101号齐鲁文化创意基地10号楼(济南高新区人民法院) | 0531-85833672、0531-85833673(章丘区人民法院)、0531—89939229(历城区人民法院)、0531-76880283(钢城区人民法院)、0531-76210482(莱芜区人民法院)、0531-88895072(济南高新区人民法院)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 委托他人办理的问题? |
解答 | 本人因某种原因不能到现场办理的可以委托亲属办理,在原材料的基础上提交一份委托书即可。 |
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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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泰达路2号城子坡派出所综合服务厅窗口;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汶源大街47号汶源派出所综合服务厅窗口;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北外环路3489号里辛派出所综合服务厅窗口;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颜庄镇沿河路1110号颜庄派出所综合服务厅窗口;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辛庄镇牟王城路426号辛庄派出所综合服务厅窗口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泰达路2号城子坡派出所综合服务厅窗口;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汶源大街47号汶源派出所综合服务厅窗口;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北外环路3489号里辛派出所综合服务厅窗口;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颜庄镇沿河路1110号颜庄派出所综合服务厅窗口;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辛庄镇牟王城路426号辛庄派出所综合服务厅窗口
电话:0531-78967706;0531-78967818;0531-78967779;0531-78967731;0531-78967822
网址:http://www.jinan.gov.cn/col/col57773/index.html?areaCode=370100000000
投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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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府前大街28号综合服务厅7号窗口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府前大街28号综合服务厅7号窗口
电话:0531-78967196
网址:http://www.jinan.gov.cn/jact/front/mailwrite.do?sysid=21&groupid=276&userids=G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