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信息维护

基本编码:37201491400301

实施编码:1137120000435736545372014914003

事项版本:12420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济南市莱芜区寨里镇人民政府 服务对象 自然人
权力来源 上级下放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是否网办
网办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办理时间 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寨里镇寨西村零九路83号一楼便民服务大厅养老保险窗口13、14、15号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镇(乡、街道)级
法定办结时限 3 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3 工作日
数量限制
结果样本
是否收费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名称: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信息维护

办理结果类型:其他

送达方式:无

咨询方式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寨里镇寨西村零九路83号一楼便民服务大厅养老保险窗口13、14、15号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寨里镇便民服务大厅
电话:0531-76517704
网址:http://jnzwfw.sd.gov.cn/icity/icity/submitspEx/baseinfo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山东省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
发布令号(文号) 鲁人社字〔2023〕136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二章第十一条??参保人员参保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告知社保机构。县社保机构应当对个人提供的参保信息与共享信息进行比对核实。 参保人员的民族、居住地址、联系电话等非关键信息发生变化时,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服务渠道直接变更,无需审核。 参保人员的姓名、出生日期、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等关键信息发生变化时,本人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服务渠道申请变更。 线上服务渠道办理的,利用人脸识别等方式实名认证后,通过共享数据进行变更信息核验,无法核验变更信息的,上传公安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填写变更信息,提出变更申请。 线下服务渠道办理的,利用人脸识别等方式实名认证或提供有效身份证件,通过共享数据进行变更信息核验,无法核验变更信息的,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填写《参保登记表》变更信息,现场申请,乡镇(街道)服务中心或县社保机构初审后,将相关信息录入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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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
发布令号(文号) 人社部发〔2019〕84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九条 第一款 参保人员的性别、民族、居住地址、联系电话等参保登记信息发生变更时,县社保机构应允许参保人员本人通过互联网服务渠道或线下服务渠道直接填报最新信息进行变更,无需审核。 第二款 参保人员的姓名、出生日期、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变更时,县社保机构应允许参保人员本人通过互联网服务渠道提出申请,填写新的《登记表》,上传变更后的有效身份证件办理变更或携带变更后的有效身份证件通过线下服务渠道现场办理变更。 第十条 第一款 县社保机构应通过数据比对等方式,对变更申请进行审核,并自收到变更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参保人员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应同时在信息系统中进行确认,留存新的《登记表》、有效身份证件信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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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发布令号(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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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受理条件

参保人员参保登记信息变更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规格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示例样表 空白样表
有效身份证件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原件 1 纸质和电子 A4 政府部门核发 公安部门核发 身份证 (示例样表).docx 身份证(空白样表).docx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办结 条 县社保机构应通过数据比对等方式,对变更申请进行审核,并自收到变更申请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告知参保人员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应同时在信息系统中进行确认,留存新的《登记表》、有效身份证件信息资料。 3
申请 参保人员参保登记信息发生变更进行维护 0

流程图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 济南市莱芜区文化北路69号建设大厦3楼307室行政复议中心 0531-76120900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法院;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化纤厂路5号;济南市章丘区开先大道929号;济南市莱芜区文化北路6号;济南市钢城区府前大街30号;济南市高新区舜风路101号齐鲁文化创意基地10号楼 0531-89939185或0531-89939120(历城区);0531-85833696(章丘区);0531-76213002(莱芜区);0531-76881965或0531-76881991(钢城区);0531-88871760(济南高新区)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参保人员联系电话变更时是否需审核?
解答 参保人员的性别、民族、居住地址、联系电话等参保登记信息发生变更时,县社保机构应允许参保人员本人通过互联网服务渠道或线下服务渠道直接填报最新信息进行变更,无需审核。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寨里镇寨西村零九路83号一楼便民服务大厅养老保险窗口13、14、15号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寨里镇便民服务大厅
    电话:0531-76517704
    网址:http://jnzwfw.sd.gov.cn/icity/icity/submitspEx/baseinfo

投诉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寨里镇寨西村零九路83号一楼便民服务大厅101室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寨里镇便民服务大厅
    电话:0531-76511315
    网址:http://jnzwfw.sd.gov.cn/icity/icity/submitspEx/baseinfo